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 东丽军影加油站项目 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2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军影加油站项目 |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李家台村津北公路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军影加油站 |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军影加油站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李家台村津北公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军影加油站投资750万元建设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销售分公司东丽军影加油站项目,加油站已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运营。应环保要求,项目已完成双层油罐与双层管线的改造。本项目占地面积3026.7m2,建筑面积501.23m2,加油站内设有埋地罐区、加油罩棚、站房及附房。罐区设有2座30m3柴油储罐和2座30m3汽油储罐,储罐总容量120m3,折合汽油90m3,属三级加油站。加油站内设有3台加油机,含2把92#汽油加油枪,1把95#汽油加油枪,3把柴油加油枪。本项目汽油年销售量为1100t/a,柴油年销售量为3000t/a。本项目安装二阶段油气回收装置,少量未回收油气无组织排放;项目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噪声源为自吸泵、真空泵、空化热泵及机动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噪声,经减振、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管委统一清运;含油棉纱及清罐产生的清罐油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2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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