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经路2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除冰坪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
天津市东丽区天津机场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
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拟投资39993.74万元对机场现有除冰坪进行改扩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天津机场西跑道北端东侧新建6个机位(2E4C)的除冰坪,在西跑道南端扩建除冰坪至6个机位(2E4C);将C平行滑行道向北延长776米、向南延长125.5米,作为除冰飞机等待区;配套改造灯光、通信、排水、供电、消防、航管、安防等设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除冰作业在环境温度和操作温度下产生的TRVOC以及除冰车使用柴油加热除冰液产生燃烧废气中的TRVOC、颗粒物、SO2和CO,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实施后,可解决在除冰季原除冰废液与雨雪水混流的环境问题,减少对雨水受纳水体西减河的水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改善区域西减河水环境质量。经预测,本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处噪声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夜间标准限值。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除冰废液、除冰原液废包装桶,检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其中除冰废液暂存于南、北除冰坪500m3×2收集池,除冰原液废包装桶暂存于原液堆场内,在高峰日情况下每日清理一次,其他情况根据需求进行清理,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含油抹布仅在检维修期间产生,由检维修厂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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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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