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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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市欢乐谷主题公园新增燃气供热设备项目 |
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 |
2021年1月21日 |
津丽审批环【2021】3号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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