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阳光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阳光宠物医院项目 |
天津阳光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映春路34-11# |
津诚环安(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阳光宠物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3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映春路34-11#个人现有商铺,建设“新建阳光宠物医院项目”。项目租赁房屋建筑面积195㎡,设有美容室、洗澡室、诊室、药房、化验室、隔离室、住院室、手术室、DR室、污废间、危废暂存间等,主要承担猫与犬动物疾病预防、诊疗、动物防疫、手术及美容等服务,宠物接诊量约为10只/天。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设施和宠物在医院就诊期间产生的少量排泄物,污染因子主要为臭气浓度。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一级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工艺,无生化处理过程,处理设施为密闭结构,且位于室内,通过定期喷洒植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对外环境的影响。宠物诊疗服务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异味,通过加强对动物粪便的清理和管理,定期对宠物留置场所喷洒植物除臭剂降低异味对外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宠物洗澡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和宠物洗澡废水经本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商铺公共化粪池沉淀治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集中收集由回收企业回收或由城管委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污水处理设施、空调外机和宠物叫声。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宠物叫声采取宠物治疗过程中加强对动物的管理,注意其情绪的安抚等措施。 |
|
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