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帝达地热开发有限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 |
天津帝达地热开发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纬路 |
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天津帝达地热开发有限公司东丽开发区五纬路供热锅炉房位于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纬路,占地面积13200m2,建筑面积10135.4m2,为响应国家及天津市当前污染治理规划,天津帝达地热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2300万元建设“锅炉煤改气项目”,停用现有2台29MW燃煤锅炉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45m高排气筒,并拆除已停用的2台14MW的燃煤热水锅炉主体,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在原有锅炉房拆除区域新建2台29MW燃气热水供热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及配套附属设施,同时新建2根28.1m高排气筒P1、P2,以达到污染物减排环保要求。2台29MW燃煤锅炉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45m高排气筒停用后暂不拆除。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部进行设备拆除及安装工作,不新建锅炉房,不新增供热面积。 |
1、废气 本项目2台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分别经新建28.1m高排气筒P1、P2排放,经预测,本项目锅炉燃气废气中颗粒物、SO2、CO、NOx、烟气黑度排放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表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3、固体废物 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用水依托现有软水制备系统,软水用水量不变,因此不新增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停用现有2台29MW燃煤锅炉及配套设施,因此项目建成后不再产生锅炉灰渣、除尘器收集尘、脱硫石膏,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减少。 4、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该锅炉房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主体、鼓风机、循环泵、定压泵、除氧水泵,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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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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