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安装一台燃气型吸收式冷温水机项目 |
天津丰田汽车锻造部件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先锋东路79号 |
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厂区现有两台燃气型吸收式冷温水机于2019年已投入使用(一用一备)用于厂区冬季采暖,供热面积为19882.27m2。根据锅炉厂家提供资料,考虑厂房高度较高,沿途的热量损失,按照国家民用建筑和供热采暖面积热指标中的推荐值qf=87-140W/m2,考虑到天津地区气温,则qf选取平均值110W/m2,整个建筑物所需的采暖热负荷为19882.27×110W/m2=2187kW。同时考虑到整个管网的热损失,且现有的燃气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的额定热功率为1387kW,已不能满足厂区冬季供暖需要,且为防止现有吸收式冷温水机故障后影响厂区冬季采暖,因此,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新增一台额定热功率为1329kW的燃气型吸收式冷温水机。项目建成后,锅炉房采用两用一备的运行方式,扩建前后供热面积不变。本次项目拟投资141万元建设“新安装一台燃气型吸收式冷温水机项目”,于现有锅炉房内新增一台燃气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用于全厂冬季供热采暖。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燃气废气,锅炉燃气废气中颗粒物、SO2、CO、NOx、烟气黑度排放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表4中新建燃气蒸汽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均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较低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构成显著影响。 2.废水 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水,净水设备浓排水,经厂区污水总排口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新增噪声源为锅炉房内锅炉设施及环保设备风机,经采取隔声减振与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区四侧厂界处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用水依托现有软水制备系统,因用水量增加,为保证制备效率,反渗透膜由三年更换一次变为两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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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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