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6 10:30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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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东丽院区)新址扩建项目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天津市东丽区程林地区

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东丽区程林地块(经度:117.298665,纬度:39.119206,东至登州南路,南至程发路,西至程旺路,北至俞蒙道。规划住院床位1200张,门诊量约6000人·次/天。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05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8500m2,含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150650m2平疫结合楼建筑面积7600m2医疗管理综合楼建筑面积9800m2太平间建筑面积100m2垃圾处理站建筑面积250m2、门卫建筑面积100m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92000m2,其中,门急诊住院综合楼地下建筑面积82830m2,平疫结合楼地下建筑面积3530m2,医疗管理综合楼地下建筑面积5640m2,同步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以及配套管网等工程。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期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施工废物等。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

①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锅炉燃气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燃气废气、油烟、病理检验室废气、气挟微生物废气、垃圾暂存异味、机动车尾气、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其中,锅炉燃气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污水处理站臭气经UV光氧+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病理检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装置处理、气挟微生物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处理、垃圾处理站垃圾正常日产日清,经预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主要来自普通门诊病人、陪护、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病房及实习人员产生的废水;感染门诊、陪护、医务人员、后勤人员、感染病房产生的废水;食堂废水;软水、纯水处理装置外排浓水;实验检验废水;血液透析废水;医疗器械清洗废水;手术室刷手废水,其中普通门诊病人、陪护、医务人员、后勤人员、病房及实习人员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平疫结合楼感染废水经预消毒池消毒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软水、纯水处理装置外排浓水、实验检验废水、血液透析废水、医疗器械清洗废水、手术室刷手废水一起排入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医疗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处理。

地下水:污水处理站进水格栅渠、调节池、沉淀池等构筑物均为地下结构,非正常状况下,这些地下池体存在滴漏问题或者容量不足而溢出的问题,尤其是滴漏不易察觉,一旦发生泄漏,底部发生腐蚀破损,可能导致污染物渗漏进入地下水含水层中从而影响地下水环境,因此,本项目主要对地下池体经腐蚀破损可能导致的污染物泄露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进行预测。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经预测,污染物超标范围均未超出厂界。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于独立机房或安装隔声罩各类风机进出口均采用软连接,院区南边界、西边界设置声屏障。本项目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纯水机房废物、锅炉房废离子交换树脂、手术室废过滤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生物安全柜更换除菌滤网、传染病区空气滤芯、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光管、高浓度清洗废水、感染科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非废感染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在本工程所在的东丽区进行了现场公示,并委托环评单位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在该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网上公示,同时在《中国产经新闻报》进行登报公示,有关信息在整个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之内均处于公开状态。

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的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均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意见,现场公示过程没有收到反对意见。公众参与程序及调查结果均符合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等“四性”相关要求。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公众参与说明。

2022426-20225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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