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20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南部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将对现状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扩建规模为6000m3/d,扩建后全厂处理规模为12000m3/d,同时新建配套管网工程和丽湖排污口,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尾水均通过新建排污口排污丽湖。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扩建地点位于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厂区内,本次扩建采用“改良A2O工艺+磁混沉淀池+深床滤池”处理工艺。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臭气产生部位包括污水预处理区(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物池和污泥处置区(贮泥池及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水预处理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采用有机玻璃罩密封;贮泥池为全封闭结构,上部留有排气口;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整体密闭,负压抽吸。以上所有产臭构筑物臭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管道引入一套一体化生物除臭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经预测排气筒尾气可达标排放。生化池及泥浓缩脱水机房未被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经预测可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处理后尾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同时浊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标准。经预测,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栅渣、沉砂、污泥。栅渣、沉砂由东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污泥委托津南污泥处理厂处置。 (4)噪声 本项目扩建后新增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等设备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泵类等设备噪声。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已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设备基础减振、软连接等。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
2022年08月5日~2022年08月1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