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根据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津职转办发〔2022〕8号)要求,参照《天津市证明事项清单》情况,梳理出《东丽区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将此《清单》进行公布。
附件:东丽区证明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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