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9 14:0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升压站)

天津东盛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在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含变电站、运营管理中心、集电线路电缆等),占地面积4579.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050.4平方米。站内主要由综合楼、35kV配电装置室、主变压器、SVG设备区、独立避雷针、备用变、污水处理装置、事故油池、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构成。升压站110kV主接线采用线变组接线,本期配置一台50MVa升压变压器,一套动态无功补偿装置,935KV开关柜,接地变、站用变各一台,保护及监控装置等。光伏区发电单元通过3回集电线路电缆接入110kV升压站,起点为光伏区箱式变压器,终点为110kV升压站,总长度为9.2公里,110kV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运营期产生污染物及环保措施:

1)废气:无废气产生;

2)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暂存,委托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掏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变压器维修时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检修厂家带回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站内暂存,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处理,不在升压站内暂存。

20240119~20240125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