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鱼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高标准加工车间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2 16:52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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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高标准加工车间及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变更项目

天津市鱼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区弘顺道以北、华裕路以西

天津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鱼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新建厂房并购置水产肉类食品精深加工生产线(不涉及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检验检测线及冷链物流配送平台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鱼丸、蟹棒、蟹子包、肉丸、熏肠(含切片培根)等肉制品15000

1.废气

本项目粉料配料、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异味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软帘收集系统收集后,熏蒸工序位于密闭烟熏间内,产生的颗粒物和异味经烟熏间整体换风收集后,以上废气由引风机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炸、水煮、蒸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和异味分别经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1套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油炸工序燃气燃烧器燃气废气产生的燃气废气通过1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房14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通过12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锅炉房22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合并通过122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根据分析,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50t/d,采用“格栅+隔油+气浮+调节+厌氧+水解酸化+二级好氧+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与经过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锅炉系统排水、冷却塔定期排水等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华明高新区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泵、风机等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夜间标准限值要求,预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物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原料废料、不合格品、废油、油渣、废检验产品、废油脂委托具有餐厨废弃物处置特许经营权的专业单位处置,废反渗透膜、栅渣、污泥、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废UV灯管、污水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沾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收集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润滑油、废润滑油、酒精、次氯酸钠,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在出现事故时采取紧急有效应急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202422-202427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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