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殡仪馆迁址新建工程项目(重大变更)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4 09:1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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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24980516      地址: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公示日期

公众参与情况

天津市第二殡仪馆迁址新建工程项目重大变更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睦泽路以北,睦怀路以西

天津市滨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废气:本项目火化废气经每台火化机配套的二级燃烧系统及多级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尾气分别通过20根17m排气筒排放。

焚烧废气经焚烧炉自带的带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急冷+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处理设施中,尾气通过317m排气筒排放。

食堂烹饪时产生的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废水:美容擦拭废水通过“Phoredox+MBR”(同步脱氮除磷工艺+膜生物反应器)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排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A2O+MBR+BAF”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200m3/d,全部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至新开河。

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

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分别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专门处理处置。

风险: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运行、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柴油储罐内柴油及管道内天然气。在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污染防治设计,认真落实相应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厂外环境的风险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2024.2.4-2024.2.8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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