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京滨城际铁路南段220kV板民一二线、民东一二线、民无民管线、东无东管线、北汉一二线、东卫一二线、国景一二线、范永一二线、范孙一二线迁改工程(东丽区) |
京滨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金钟街道、华明街道 |
津滨绿意(天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京滨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拟投资12944.11万元对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金钟街道、华明街道境内的板民一二线、民东一二线、民无民管线、东无东管线、北汉一二线、东卫一二线、国景一二线、范永一二线、范孙一二线进行迁改,新建220kV双回架空线路合计7.501km,新建110kV 双回电缆路径长0.891km,拆除220kV双回架空线路合计8.176km,拆除110kV双回架空 线路0.63km。项 |
1、施工期生态影响:工程占地对动植物及土壤的破坏。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可有效减少施工过程对沿线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通过对施工作业带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可在1-2年内基本实现植被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尽量做好表土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措施,回填采用原土分层夯实,尽可能降低对土壤养分的影响。 2、施工废气:本项目线路较短,影响区域较小。项目施工前制定控制施工场地扬尘方案,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增湿,及时清扫,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等可有效降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对于高噪声设备加强管控,合理布局施工机械,采取临时围挡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场界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灌注桩基础开挖及顶管施工产生的泥浆、施工垃圾、拆除的废旧铁塔和废旧导线。泥浆由泥浆罐车拉运至当地城管委指定的弃浆场处置,不在施工现场堆存。施工垃圾运至当地城管委指定地点处置。拆除的废旧铁塔和废旧导线委托物资部门进行回收。 5、施工期泥浆废水、冲洗路面及车辆废水经沉砂、除渣等预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公厕排放。 6、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主要影响为线路运行过程产生的电磁和噪声。通过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本项目新建输电线路运营期间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通过类比分析,架空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2、3、4a类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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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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