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海顺生产车间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改造项目 |
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开发区五纬路62号 |
天津圣世蓝宇节能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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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海顺生产车间数字化智能化管控平台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淘汰现有部分落后设备,购置全自动制袋机、轮转式全自动制袋机、8色智能柔印机、博斯特高速通用糊盒机、柔板印刷机等高端智能化设备,依托现有裁切机,采用柔印水性墨、淀粉胶、双面胶等原料进行生产;将现有3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为“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手提袋、环保提袋10000万个,卡纸盒28089万个,精装盒40万个(不涉及现有工程上光、覆膜、烫金等工艺)。 |
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软帘收集,同现有工程废气一同引至2套改造后的“喷淋塔(末端带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尾气依托现有2根25m高排气筒 项目生产工序中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风机等,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夜间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液(含油墨)、废抹布(含油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不合格品、废淀粉胶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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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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