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日期 |
雅环危险废物回收处理线技改项目 |
天津市雅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金发道6号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由于现有部分生产设备老旧,为提高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天津市雅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建设“雅环危险废物回收处理线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场院内新租赁厂房一栋(2#厂房),新增租赁面积1312m2,拆除现有废矿物油再生生产设备、废滤清器生产设备、废机油壶生产设备,保留现有2台人工切割机,新增1条废滤清器处理线、1套废机油壶处理一体化设备、2套废油再生处理装置,利用现有1#厂房区域从事废滤清器和废机油壶的处理,利用2#厂房区域从事废矿物油的处理及成品存放;项目实施后全厂年处理废矿物油8000吨、年处理废滤清器1674吨、年处理废机油壶995吨的能力保持不变。 |
项目废矿物油处理工序位于全封闭隔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封闭收集,废滤清器处理和废机油壶处理线的各控油槽、甩油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上述有机废气经改造后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新建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报告书结论,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其他行业相关限值要求。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厂房监控点处厂界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厂房外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废机油壶处理线清洗废水、废滤清器处理清洗废水,其中废机油壶处理线清洗废水经设备自带的管式超滤膜设备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单位处置,废滤清器处理线清洗废水经新建的1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采用膜过滤的处理方式,设计处理规模为4.8m3/d),处理后废水循环使用,定期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单位处置,综上,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在正常状况下经防渗处理后,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没有污染地下水的通道,污染物渗入污染地下水不会发生。非正常状况下,污水发生破损泄漏时,污染物的最大超标距离均未超出厂界范围,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措施后,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室内生产设备、室外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四侧厂界处昼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项目产生的废油桶、沾染废物、废纳米筛分超洁膜、废中空纤维过滤膜、废管式超滤膜、废滤纸、废活性炭、含油废水、废油渣、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经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发放20份公参调查表,回收20份公参调查表,无反对意见 |
2025年2月21日-2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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