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日期 |
天津众诚弘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新建项目 |
天津众诚弘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七经路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
天津众诚弘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环境检测、工程环境检测以及建筑材料检测的单位,租赁位于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七经路的现有闲置房屋开展实验室新建项目。本项目租赁现有房屋的一层局部区域及二层全部区域,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1300m2,本项目建成后,开展的检测服务包括环境检测、工程环境检测以及建筑材料检测,具备年出具检测报告1500份的能力。 |
项目环境检测废气经热脱附仪排放口上方设置的万向集气罩收集,配制溶液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上述经收集的废气进入“除雾+碱性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8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甲醇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TRVOC、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要求。 本项目排放废水包括实验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洁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张贵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综合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废气治理设备风机、通风橱风机、实验设备等设施,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垫等降噪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预计四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样本、废包装物、喷淋系统沉渣,危险废物包括高浓度清洗废水、实验废液、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碱液。一般固体废物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其中废样本、喷淋系统沉渣交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单位综合处理,废外包装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4月23日-4月28 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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