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东丽供电分公司天津东丽金钟街50兆瓦渔光互补110千伏送出工程环评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1 16:36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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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日期

天津东丽金钟街50兆瓦渔光互补110千伏送出工程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东丽供电分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110kV地下电缆线路:地下电缆线路起点为东丽金钟街50MW生态农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110kV升压站金钟街光伏电站)(金钟街光伏电站不包括在本项目中,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西南侧拟建线下电缆平台,线路终点为新建A1电缆终端钢杆塔,然后T接至现状的范孙一线。新建单回电缆路径长约0.8km。其中新建单回沟槽0.4km,新建4+2孔排管0.2km,新建4+2孔拉管0.2km,新建工井2座,新建电缆平台2座,新建电缆终端钢杆塔2基。2)对现状范孙一线架空线路重新紧线1.3km

1)废气

施工期通过平整施工场地、洒水、苫盖等措施抑制扬尘,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与保养,以降低燃油废气中污染物排放。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等。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房屋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拉管泥浆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道路抑尘喷洒。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运往指定地点。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禁止向水体中丢弃固体废物等。

4)噪声

施工期加强设备保养和施工管理,采取围挡隔声降噪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避免多个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文明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固定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措施。运营期对声环境无影响。

5)电磁环境

电缆敷设于地下,由于电缆绝缘层和敷土的屏蔽作用,对电磁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工程措施:合理组织施工,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对施工临时占地考虑土地整治、播撒草籽等措施;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存放养护,临时堆土下铺上苫保护土壤及防止水土流失。

临时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越界施工破坏植被;利用现状已有道路,不新修施工道路;采用铺垫措施,避免机械设备直接碾压地表;施工区施工做好排水及拦挡措施。大风天气要对易起尘场所,采取苫盖、洒水等抑尘措施等。

植被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于施工产生的临时占地,采取撒播草籽等措施,恢复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管理措施: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夜间施工;进行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培训;加强环保管理;工井、钢杆塔位置应避开基本农田,施工临时占地也应避开基本农田,确保本项目对农田不产生影响。

2025611-617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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