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日期 |
天津大自然乒乓套胶生产线变更项目 |
天津大自然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弘程道35号4号楼101、102厂房 |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购置开炼机、密炼机、硫化机、压延机、切片机、涂胶机、电热烘干隧道、压合机、冷水机及空压机等设备设施,新建乒乓球拍套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乒乓球拍套胶50万片的生产能力。 |
本项目天然橡胶塑炼、配料、胶片混炼、海绵混炼、压片、胶片硫化、海绵硫化、涂胶、烘干粘合等工序均在封闭隔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密闭间整体收集,且在对应设备、工位上方加装集气罩+软帘局部收集,收集后的废气一同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P1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硫化碳、苯系物的排放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以及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单位耗胶量最高允许排放量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1353-202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厂区独立的总排口排放。废水总排放口处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 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最终经市政管网排入天津市华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生产设备、空压机和室外的风机等。室内生产设备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室外环保设备风机通过设置隔声罩、柔性软连接等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胶粘剂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废物(沾染胶粘剂、矿物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布袋、除尘灰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定期交城市管理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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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 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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