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晶东化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航空航天复合胶膜生产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05 10:45      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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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航空航天复合胶膜生产变更项目

天津晶东化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滨海重机园鱼跃路278

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晶东化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新建航空航天复合胶膜生产变更项目”,通过对外购环氧树脂进行开炼、压制等工艺加工,生产复合胶膜产品,产品主要用于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建成后,年产航空航天复合胶膜10万m2/年。

本项目产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分散、开炼、预热工序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甲苯、酚类和臭气浓度,新建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新建16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采用封闭间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100%,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按70%计,风机风量为10000m3/h。

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塑料行业相关限值要求;甲苯、苯酚、环氧氯丙烷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中相关限制要求。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分散机、开炼机、压膜机、空压机,室外噪声源为废气治理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氧树脂废包装桶、废酸酐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导热油、检测试验废液、废活性炭,沾染废物(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样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2025.8.5.-2025.8.1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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