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4980516
传 真:24980599
通讯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航空航天复合胶膜生产变更项目 |
天津晶东化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天津市东丽区滨海重机园鱼跃路278号 |
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晶东化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新建”航空航天复合胶膜生产变更项目”,通过对外购环氧树脂进行开炼、压制等工艺加工,生产复合胶膜产品,产品主要用于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项目建成后,年产航空航天复合胶膜10万m2/年。 |
本项目产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分散、开炼、预热工序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环氧氯丙烷、甲苯、酚类和臭气浓度,经新建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新建的16m高排气筒P1排放。废气采用封闭间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为100%,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按70%计,风机风量为10000m3/h。 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塑料行业相关限值要求;甲苯、苯酚、环氧氯丙烷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2018)中相关限制要求。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本项目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分散机、开炼机、压膜机、空压机,室外噪声源为废气治理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氧树脂废包装桶、废酸酐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导热油、检测试验废液、废活性炭,沾染废物(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样品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部门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城市管理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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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5.-2025.8.1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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