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24980516 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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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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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雪食用冰生产线项目 |
北极雪商贸(天津)有限公司 |
天津玺丽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纬路30号 |
2025年10月28日 |
津丽审批环【2025】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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