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城管委关于印发东丽区202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相关科室:
《东丽区202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202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天津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工作会议和区城市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按照市城管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到2025年市容环境整体面貌发生明显变化”的工作目标,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问题,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着力推动城市管理融入基层治理,营造整洁美观、现代大气、文明有序、开放包容、安全高效的城市环境,让城市更宜居,群众生活更舒适。
二、工作任务
(一)环境卫生创优达标
1.抓好重点区域治理。着力整治主干道路、公路铁路沿线、入市口、滨海机场、居民社区、背街里巷、农贸市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交通场站、停车场站、河道水域、桥下空间等卫生死角,无垃圾堆存、水面无漂浮物。(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园区)
2.规范垃圾收运处置。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干净整洁、完好密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建筑垃圾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偷倒乱倒。(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住建委、各街道园区)
3.加强公厕管理维护。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二类及以上环卫公厕24小时开放,落实“跟踪保洁”作业法,三类及以下环卫公厕,落实“巡回保洁”作业法,确保“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强化公园、景区等社会厕管理,提升日常保洁水平和服务品质。(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各街道园区)
4.提升环卫作业质量。落实天津市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单价指导意见和《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一、二、三级道路分别实施18小时、14小时、12小时保洁,全区可机扫水洗道路机械作业覆盖率达到100%。规范环卫服务企业管理,确保环卫作业机械设备完好率,提高一线环卫工人“见员率”。(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运管局、各街道园区)
(二)市容秩序规范有序
5.整顿非法占路经营。海河沿线及桥梁、城区主干道路、国省道、公交地铁站点、主要交通路口及机场周边等区域严格落实执法管理责任;依法治理违法占路经营行为。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电动三轮车行为。加强执法巡查,把握好“力度”“温度”关系。建立区街统筹指挥体系,加强执法巡查,提升违法占路经营治理质效。(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园区)
6.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加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严查多排停车、占压盲道、占压绿地、阻塞消防通道等10类违法行为。多维挖潜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推动停车专项规划建设落地,建设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推动错时停车泊位共享,优化停车收费价格体系。(牵头部门:公安东丽分局;责任部门:区城管委、规资分局、各街道园区)
7.强化共享单车管理。加强停放秩序监督指导,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合理施划停车区和禁停区,设置启用电子围栏,推进“定点存取”。严控总量,科学合理投放运营车辆,充实运维力量,加大高峰清淤。倡导文明骑行、停车入栏,加强对城区道路无序停放共享单车的治理。(牵头部门:区运管局;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园区)
8.落实“门前三包”。压实“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社区物业等签订责任书,着力解决权责不清、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重点治理商户里空外卖、乱泼乱倒、占路加工作业、私设商业牌匾等行为。实施院落清杂去乱、绿化美化行动。(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各街道园区)
9.治理铁路沿线环境。落实铁路安全“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集中清理铁路沿线各类垃圾堆物,合理处置破旧废弃大棚,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点,规范经营商户、农业养殖户及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确保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消除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区运管局;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公安东丽分局、沿线街道)
10.强化废弃汽车治理。进一步推进废弃汽车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加强对全区主次道路、公共区域、社区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治理。(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园区)
(三)设施家具完善整齐
11.维修道桥设施病害。实施重点道路桥梁维修工程,确保道路、桥面平坦、无坑槽。窨井产权明确、完好美观无松动,对确认废弃或无主的窨井及时填埋。(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水务局、区工信局、区文旅体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城投公司、联通东丽分公司、移动东丽分公司、电信东丽分公司、各街道园区)
12.优化交通市政设施。主次干道交通标志牌、交通护栏及底座、隔离墩、防撞桶、水马、指示牌、公交站牌、沿线各类箱、站、柜、杆、亭等设置规范、维护到位、外观整洁美观。规范各类“架空线”“飞线”。(牵头部门:公安东丽分局;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工信局、联通东丽分公司、移动东丽分公司、电信东丽分公司、各街道园区)
13.清整规范城市家具。确保果皮箱、垃圾桶、候车亭、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景观时钟等城市家具功能正常、设施完好、整洁有序。(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运管局、规资分局、各街道园区)
14.严格文明施工管理。监督指导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规范物料堆放和围挡设置,严格落实“六个100%”,加强扬尘、噪声等污染物治理。(牵头部门:区住建委;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运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城投公司、各街道园区)
15.加强未移交设施监管。全面梳理摸排全区未移交道路、绿地及附属设施现状,加速推进移交工作。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维护的及时性。(牵头部门:区住建委;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区城投公司、相关街道园区)
(四)市容市貌优化美观
16.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充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和现状绿地增绿补绿、见缝插绿。强化绿地和园林植物养护,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枯枝树挂。规范树木迁移行为,全面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完善大树古树管理档案,压实养护管理责任。(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农业农村委、区运管局、各街道园区)
17.重点道路绿化美化。以津汉公路、卫国道、昆仑路、机场大道(龙门架以北路段)4条道路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边区域为重点,规范落实绿化养管标准,提升绿化养管水平。清洗整治脏污立面,修复平改坡屋顶。(牵头单位:区城管委;责任单位:相关街道)
18.整治沿街立面广告。排查破损脏污建筑立面及装饰构件。加强对各类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元素、平改坡屋顶等安全排查治理,提高极端天气抗风险能力。对破损脏污、陈旧过时、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陈旧破损国旗、灯杆道旗设施修缮、拆除、更换及时。(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各街道园区)
19.完善城市照明体系。着力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划及时补建路灯照明设施,完成路灯“1001”项目建设,加强路灯设施巡查维修,确保灯杆、灯架无倾斜、损坏,开启率达到100%,重点区域夜景灯光设施运行稳定,无安全隐患。(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各街道园区)
(五)街巷社区干净清爽
20.深化背街里巷整治。专项治理城乡结合部、次支道路、背街里巷市容环境,从卫生整洁、路面平整、设施完好、车辆停放有序、广告牌匾规范、文明有序、违建拆除7个方面对35条背街里巷进行集中整治。(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相关街道园区)
21.推进美丽社区建设。落实“吹哨报到”““四下基层”““三进四联”要求,打通城市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社区净化绿化美化行动,集中整治住宅小区人居环境,聚焦垃圾乱泼乱倒、车辆乱停乱放、商贩乱摊乱摆、违建乱搭乱盖等问题。(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住建委、网格中心、各街道)
(六)社会氛围和谐美好
22.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城市治理常态化,深化“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集中整治市容市貌、优化交通治理、规范文明养犬、提升优质服务。用足用好媒体资源加强社会宣传,刊播主题公益广告,开展劝导活动。强化《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区运管局、区文旅体局、网格中心、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园区)
23.服务保障重大活动。聚焦服务经济发展、文旅市场繁荣、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围绕重要节日、重要会议、赛事、大型展会、演出等节点,紧盯交通场站、活动场馆、入住酒店、主干道路等重点路线、点位、区域,着力做好环境卫生清整、生活垃圾收运、夜景灯光维护、城市氛围布置、园林绿化养管、环境秩序和安全治理等工作,扮靓城市“窗口”,展示良好形象。(牵头部门:区城管委;责任部门:区运管局、各街道园区)
三、时间安排
一是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2025年5月31日)。各街道园区、相关部门对照各项重点任务,结合东丽区城市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举措,集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查漏补缺阶段(2025年6月1日—6月30日)。全面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实行动态监管,对难题顽症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三是持续提升阶段(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加强巡查检查,持续跟踪督办问题整改,落实常态管理、长效保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全区工作“一盘棋”。各街道园区、各部门要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城市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市容环境治理提升、城市更新行动、背街里巷治理、美丽社区建设等统筹一体推进,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同题共答。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四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经常性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调研督导,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在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进缓慢,贻误综合整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长效巩固”的闭环管理机制,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市级通报的、重点区域的问题和城市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整改,定期开展“回头看”,杜绝反弹,巩固治理成效。
(四)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明确执法岗位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执法人员外借从事非执法工作。同时,重点围绕《天津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组织全区城市管理系统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附件:1.东丽区202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东丽区202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东丽区202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府 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孙晓光 副区长
副组长 袁茂霞 区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
张 磊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冯 强 区委宣传部
刘 璇 区发改委副主任
迟 峻 区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马连勇 区住建委副主任
刘 霜 区城管委副主任
张慧红 区工信局副局长
冯德春 区商务局副局长
章 锐 区文旅体局副局长
王俊杰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郝振虎 区水务局副局长
孙 伟 区运管局副局长
珠 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任 健 规资分局副局长
徐春生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李渊韬 公安东丽分局副局长
刘洪媛 区网格中心副主任
薛世磊 万新街副主任
王 峰 华明街人大专职副主任
李浡龙 金钟街副主任
宋 鹤 新立街武装部长
李明波 军粮城街副主任
于清涛 无瑕街四级调研员
张 玉 金桥街副主任
张 曈 张贵庄街副主任
王 伟 丰年村街武装部长
陈长柱 东丽湖街副主任
袁 伟 华新街武装部长
李 勇 东丽经开区副主任
迟文泉 临空经济区副主任
王海恩 华明高新区副主任
乔晓兵 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委副主任刘霜同志兼任。
2025年4月27日
附件2
东丽区202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环境卫生创优达标 |
抓好重点区域治理 |
着力整治主干道路、公路铁路沿线、入市口、滨海机场、居民社区、背街里巷、农贸市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交通场站、停车场站、河道水域、桥下空间等卫生死角,无垃圾堆存、水面无漂浮物。 |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2 |
规范垃圾收运处置 |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运输车辆干净整洁、完好密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加强建筑垃圾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偷倒乱倒。 |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住建委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3 |
加强公厕管理维护 |
严格落实《天津市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标准》,二类及以上环卫公厕24小时开放,落实“跟踪保洁”作业法,三类及以下环卫公厕,落实“巡回保洁”作业法,确保“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强化公园、景区等社会厕管理,提升日常保洁水平和服务品质。 |
区城管委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4 |
提升环卫作业质量 |
落实天津市城市道路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单价指导意见和《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与作业规范》,一、二、三级道路分别实施18小时、14小时、12小时保洁,全区可机扫水洗道路机械作业覆盖率达到100%。规范环卫服务企业管理,确保环卫作业机械设备完好率,提高一线环卫工人“见员率”。 |
区城管委 区运管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12月15日 长期坚持 | |
5 |
市容秩序规范有序 |
整顿非法占路经营 |
海河沿线及桥梁、城区主干道路、国省道、公交地铁站点、主要交通路口及机场周边等区域严格落实执法管理责任;依法治理违法占路经营行为。 |
区城管委 公安东丽分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6 |
市容秩序规范有序 |
查处非法生产、销售电动三轮车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6月30日 长期坚持 | |
7 |
加强执法巡查,把握好“力度”“温度”关系,劝导规范经营。 |
区城管委 区商务局、各街道园区 |
2025年6月30日 长期坚持 | ||
8 |
建立区街统筹指挥体系,加强执法巡查,提升违法占路经营治理质效。 |
区城管委 公安东丽分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9 |
规范道路 停车秩序 |
加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严查多排停车、占压盲道、占压绿地、阻塞消防通道等10类违法行为。 |
公安东丽分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10 |
多维挖潜增加停车泊位供给,推动停车专项规划建设落地,建设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推动错时停车泊位共享,优化停车收费价格体系。 |
区城管委 规资分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12月15日 | ||
11 |
强化共享单车管理 |
加强停放秩序监督指导,压实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合理施划停车区和禁停区,设置启用电子围栏,推进“定点存取”。严控总量,科学合理投放运营车辆,充实运维力量,加大高峰清淤。 |
区运管局 区城管委 公安东丽分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12 |
倡导文明骑行、停车入栏,加强对城区道路无序停放共享单车的治理。 |
区运管局 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园区 |
2025年12月15日 | ||
13 |
落实“门前三包” |
压实“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社区物业等签订责任书,着力解决权责不清、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重点治理商户里空外卖、乱泼乱倒、占路加工作业、私设商业牌匾等行为。实施院落清杂去乱、绿化美化行动。 |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区商务局、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14 |
市容秩序规范有序 |
治理铁路沿线环境 |
落实铁路安全“双段长”工作责任制,集中清理铁路沿线各类垃圾堆物,合理处置破旧废弃大棚,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点,规范经营商户、农业养殖户及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确保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
区运管局 区城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公安东丽分局、沿线街道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15 |
强化废弃汽车治理 |
进一步推进废弃汽车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加强对全区主次道路、公共区域、社区无人使用和维护,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毂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治理。 |
区发改委、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各街道园区 |
2025年12月15日 长期坚持 | |
16 |
设施家具完善整齐 |
维修道桥设施病害 |
实施重点道路桥梁维修工程,确保道路、桥面平坦、无坑槽。 |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各街道园区 |
2025年6月30日 长期坚持 |
17 |
窨井产权明确、完好美观无松动,对确认废弃或无主的窨井及时填埋。 |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水务局、区工信局、区文旅体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城投公司、联通东丽分公司、移动东丽分公司、电信东丽分公司、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18 |
优化交通市政设施 |
主次干道交通标志牌、交通护栏及底座、隔离墩、防撞桶、水马、指示牌、公交站牌、沿线各类箱、站、柜、杆、亭等设置规范、维护到位、外观整洁美观。规范各类“架空线”“飞线”。 |
公安东丽分局 区城管委、区住建委、区运管局、区工信局、联通东丽分公司、移动东丽分公司、电信东丽分公司、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19 |
清整规范城市家具 |
确保果皮箱、垃圾桶、候车亭、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景观时钟等城市家具功能正常、设施完好、整洁有序。 |
区城管委 区运管局、规资分局、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20 |
设施家具完善整齐 |
严格文明施工管理 |
监督指导项目单位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管理责任,规范物料堆放和围挡设置,严格落实“六个100%”,加强扬尘、噪声等污染物治理。 |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运管局、公安东丽分局、区城投公司、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21 |
加强未移交设施 监管 |
全面梳理摸排全区未移交道路、绿地及附属设施现状,加速推进移交工作。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维护的及时性。 |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区城投公司、相关街道园区 |
2025年12月15日 长期坚持 | |
22 |
市容市貌优化美观 |
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
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充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和现状绿地增绿补绿、见缝插绿。强化绿地和园林植物养护,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枯枝树挂。 |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区运管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23 |
规范树木迁移行为,全面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完善大树古树管理档案,压实养护管理责任。 |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委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24 |
重点道路绿化美化 |
以津汉公路、卫国道、昆仑路、机场大道(龙门架以北路段)4条道路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边区域为重点,规范落实绿化养管标准,提升绿化养管水平。清洗整治脏污立面,修复平改坡屋顶。 |
区城管委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 |
25 |
整治沿街立面广告 |
排查破损脏污建筑立面及装饰构件。加强对各类户外广告、建筑立面元素、平改坡屋顶等安全排查治理,提高极端天气抗风险能力。 |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26 |
对破损脏污、陈旧过时、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陈旧破损国旗、灯杆道旗设施修缮、拆除、更换及时。 |
区城管委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
27 |
市容市貌优化美观 |
完善城市照明体系 |
着力解决“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划及时补建路灯照明设施,完成路灯“1001”项目建设,加强路灯设施巡查维修,确保灯杆、灯架无倾斜、损坏,开启率达到100%,重点区域夜景灯光设施运行稳定,无安全隐患。 |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5月31日 长期坚持 |
28 |
街巷社区干净清爽 |
深化背街里巷整治 |
专项治理城乡结合部、次支道路、背街里巷市容环境,从卫生整洁、路面平整、设施完好、车辆停放有序、广告牌匾规范、文明有序、违建拆除7个方面对35条背街里巷进行集中整治。 |
区城管委 相关街道园区 |
2025年6月30日 长期坚持 |
29 |
推进美丽社区建设 |
落实“吹哨报到”“四下基层”“三进四联”要求,打通城市管理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社区净化绿化美化行动,集中整治住宅小区人居环境,聚焦垃圾乱泼乱倒、车辆乱停乱放、商贩乱摊乱摆、违建乱搭乱盖等问题。 |
区城管委 区住建委 网格中心 各街道 |
2025年12月15日 | |
30 |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
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城市治理常态化,深化“争做文明有礼天津人”主题活动,集中整治市容市貌、优化交通治理、规范文明养犬、提升优质服务。用足用好媒体资源加强社会宣传,刊播主题公益广告,开展劝导活动。强化《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着力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 |
区委宣传部 区城管委、公安东丽分局、区运管局、区文旅体局、网格中心、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园区 |
2025年12月15日 | |
31 |
服务保障重大活动 |
聚焦服务经济发展、文旅市场繁荣、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围绕重要节日、重要会议、赛事、大型展会、演出等节点,紧盯交通场站、活动场馆、入住酒店、主干道路等重点路线、点位、区域,着力做好环境卫生清整、生活垃圾收运、夜景灯光维护、城市氛围布置、园林绿化养管、环境秩序和安全治理等工作,扮靓城市“窗口”,展示良好形象。 |
区城管委 区运管局 各街道园区 |
202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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