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么六桥回族乡人民政府文件
津丽么政[2005]32号 签发人:潘秀玲 —————————————————— 么六桥回族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的两个转变,帮助育龄群众脱贫致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以及《天津市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经过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制定我乡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以鼓励育龄群众实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维护我乡育龄群众的利益。 一、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享受奖励扶助的范围为独生子女家庭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 三、乡村结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死亡,其父母不在生育和收养子女的,乡政府一次性发放独生子女死亡抚慰金3000元。 五、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的规定,依托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对我乡育龄妇女免费进行上环、取环、B超检查及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意外妊娠进行人工流产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六、对当年批准并且当年退掉二胎生育指标的夫妇,由区乡村一次性奖励1500元。 七、对独生子女困难户进行慰问,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八、各部门优先安排计划生育户生产技能培训。 九、优先解决政策规定内计划生育户的生产资金。 十、优先安置计划生育户进行劳动就业。 十一、帮助家庭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解决初级教育入学问题,不使独生子女因贫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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