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 索   引  号 :BKF01A2701201300005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金桥政〔2013〕10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东丽区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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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街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对人力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流动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流动人口已成为我街快速发展的一支生力军。为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实现人口与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现结合我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民强街,构建和谐金桥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合理引导的原则,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为我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立足长远,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我街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计划。利用每年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档案,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协会,明确工作职责,基本建成适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机制和信息平台。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上做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的知晓程度,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实现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营造和谐的人口文化提供了良好的氛围。
    三、工作措施
    1.坚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配合的原则,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同宣传。按照流动人口的不同年龄段、不同的婚姻状况、不同职业和不同需求,为流动人口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服务。利用元旦、春节、国庆节和世界人口日等节日,采取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集中辅导、上门宣传等形式,向流动人口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晚婚晚育及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科普知识,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的需求。
    同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纳入常住人口的管理,街道办事处、村队、企业层层承担管理责任。
    同服务。保证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落到实处。将流动人口计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持与户籍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指导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产后、术后、药具等随访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查体,免费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2.严格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工作。对辖区流入人员未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对其进行宣传,并发放限期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通知单,要求其及时补办。
    3.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模式,全面规范各项基础管理服务工作,开展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与服务。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和“献真情、送温暖”活动,为流动人口困难家庭提供切实的帮助。改进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方式,更新服务观念,变管理为主动服务,提高流动人口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
    4.实行目标管理。街道与村队签订了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与流动人口签定了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5.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发挥协会会员的作用,按照地域实行“集约式”管理服务,切实帮助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资金贷款、买房、租房、办理厂房摊位、子女入学、入托、就业就医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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