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开展暑期、汛期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街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我街暑期、汛期安全形势的稳定,金桥街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结合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整治及“安全月“活动,在全街范围内开展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大检查,现将《金桥街道办事处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9日印发
金桥街道办事处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区、街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金桥街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针对暑期、汛期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治理违章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我街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大检查要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月”活动及食品安全“百日”大行动等工作,在全街所有企业及经营单位展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涉及安全用电等行业的企业和作业场所。 三、主要内容 针对夏季高温、暴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严防疲劳驾驶;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监管;加强对医院、学校、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易积水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排水准备,防止因降雨积水浸泡而导致事故发生。 夏季用电安全方面,夏季降雨、潮湿等极易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各相关单位要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及设备立即进行检修。同时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从事相关作业。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东丽区金桥街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瑾 副组长:王茂柱、张贵喜、杨林行(派出所所长) 成 员:街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主任、工商所长 (二)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开展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的职责如下: 1. 金桥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全街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工作,并综合推动此项工作。 2.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村级各类企业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 3.金桥航空产业服务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的各类企业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包括企业内职工食堂、员工宿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负责所属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4.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对街域内流动人口居住区、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5.街办事处其他部门按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暑期、汛期大检查工作。 6.各村参照本方案的职责,组织配合并做好本区域内各类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用电安全、防火整治及食品安全工作并做好村民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5日——7月22日) 各部门认真查找各自领域存在隐患,制定实施方案。对排查出的有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跟踪督查阶段(7月23日——9月1日) 各部门对此次大检查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各部门排查情况,街办事处组织由安监、消防、工商、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重点企业进行联合执法。 各村、各部门结合此次排查,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并于8月25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金桥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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