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文件
津丽金桥政〔2013〕28号
东丽区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集中开展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及东丽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会议的安排部署,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大检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四个100%和四个确保。即:动员发动覆盖面达到100%,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率达到100%;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人,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街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对化工、消防、液氨使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商业和文体娱乐、餐饮、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开展检查。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组 长:徐 瑾
副组长:王茂柱、张贵喜、杨林行(派出所所长)
成 员:街领导班子成员、街道各科室负责人 各村主任、派出所所长、工商所所长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动员部署要求,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必须进行停产停业整改,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街办事处将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整改效果,9月2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分析、归纳全街大检查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五、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由街公共安全办、经济办、服务区办公室负责。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品企业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涉氨企业储罐、压缩机、管道阀门、压力表等重要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检测、保养情况,暑期、汛期采取防雷、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情况。
2.消防:由街道各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学校幼儿园、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道路交通:由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街综合管理办公室、各村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要求,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驾驶员及押运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对供应商、承包商等相关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审定情况,对外来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情况。
4.建筑施工:由街城建办、服务区规划建设部负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措施情况;各类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是否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是否定期组织例会、定期组织开展对施工现场和集体宿舍等的安全检查。
5.特种设备:由街公共安全办、经济办、服务区办公室、规划建设部、城建办分别负责。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
6.学校幼儿园文体娱乐:由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重点检查落实校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等设施和场所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公共体育设施、危险性体育项目、重要体育活动的安全检查工作。
7.农业机械:由街农业发展办公室负责,重点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情况。
8.水利:由街农业发展办公室负责,重点检查河道、堤坝、桥梁、涵洞等汛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城市排污清淤作业安全保障情况。
9.其他行业领域根据津丽金桥政[2013]24号《关于印发开展暑期、汛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开展大检查的内容同并实施。
六、检查方式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由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安监部门备案。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街办事处。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大检查的全过程及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专项督查和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大检查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上述各项检查工作区政府将采取联合执法、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通过验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由检查人员签字留档备查。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不仅要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倒查检查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舆论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大检查的目的意义,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核实后坚决督促整改到位。
(五)巩固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和安全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实行定期排查、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制度。大检查中各单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上报街办事处,由街办事处上报区有关部门并挂牌督办。
2013年6月28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