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金桥街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F01A1303201300006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金桥政〔2013〕29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金桥街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各单位、各部门、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维护我街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丽政发〔2013〕12号)文件精神,街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街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金桥街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此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精心抓好落实。  


                                      2013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金桥街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维护我街火灾形势稳定,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金桥街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街范围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区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丽政发[2013]12号),在街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标本兼治、完善监管系统,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一般火灾,坚决预防较大以上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以赴确保我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徐 瑾
    副组长:王茂柱、张贵喜、杨林行(派出所所长)
    成 员:街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主任、工商所长
    三、排查范围
      全街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和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储存“三合一”及“多合一”场所。  
    四、排查重点
    (一)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改变使用性质,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未抽中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三)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消防控制室管理是否规范达标;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并熟练操作。
      (五)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防爆电气设备、静电导除装置、避雷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七)工艺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工艺设施、设备、管线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防火堤设置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对储存介质有温度要求的场所是否落实防晒或降温措施;动态火源管控措施是否到位;物料装卸流程操作是否规范;原料、中间体、成品储存和流转是否符合规定;危品从业人员是否落实岗前培训;场所内是否设置禁火标识等相关提示。  
    (八)单位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九)在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是否建立,三项备案制度是否落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7月1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人7月11日起至7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方案整治标准,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三)全面排查整治。从7月20日起至9月20日前,在街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辖区所有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具体分工如下:
    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并综合推动全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生产条件的报区相关部门一律予以关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村级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金桥航空产业服务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城市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和不合格建筑材料,对芯材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标准的,一律拆除或责令停止使用;负责组织拆除商场、超市、市场等商业场所营业区域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对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匾、电子广告屏幕,一律予以拆除;  
    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学生宿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
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网吧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作为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负责医院、卫生所、门诊部等医疗卫生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负责养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督促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证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社会管理综合办公室会同派出所负责街域内流动人口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参照本方案的职责,做好本区域内各类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及居民楼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管理死角和盲区并做好村民安全消防知识宣传工作。
    (四)检查验收。9月21日至10月10日前,街办事处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各单位、各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并将验收成绩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的年终达标考核。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要根据工作进度,适时总结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动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每月20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报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并于10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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