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金桥街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 索   引  号 :BKF01A130120150000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金桥政〔2015〕9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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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金桥街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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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街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金桥街2015年食品安全监管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全街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推动我街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遵照《食品安全法》和区食安委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针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厉”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的总体要求,提升依法监管、打建结合、全程监管的能力,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巩固“四打击四规范”成果,推进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深入提升食品安全“5210”工程建设质量,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结合街内拆迁工作,核实街域内食品药品行业数目,依法落实食品安全法定监管责任,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信息协管员的组织协调力度。农产品监管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过程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食品生产安全问题;食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严格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食源性疾病监控能力,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控制违法违规保健食品,全面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三、目标分解
(一)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要求农业部门根据上级要求配合开展各项专项行动,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保障重大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加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流通领域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监查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维护社会安定。
二是食品流通的监管。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深化三级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业务知识的强化培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全力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
三是餐饮服务监管。全力推进“放心餐馆”工程;强化食品原料索证、台账登记制度的落实,鼓励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建立电子台帐;强化企业自身管理,督促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率达到100%以上;强化餐饮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食物中毒防范和应急处置,强化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二)药品和保健食品监管
1、掌握街域内出售药品、保健品、卫生所相关情况,保证进货渠道和药品保健品的质量。
2、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做好药品、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工作。
4、年内开展保健食品宣传活动至少2次。
四、监管措施
推进食品安全“5210”工程,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三级工作责任网络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检查、专项整顿,确保全街食品安全。
1、 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
强化街域内食品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大对国家质监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2009年第119号)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各生产环节管理具体措施。
2、强化内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继续实施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促进相关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每个人主观能动性,人人能够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形成扎实肯干、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保证整体工作的推进。
3、开展专项整治。
(1)针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肉制品、食用油(含动物油脂)、米面、大桶水和食品添加剂等产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扩大整体覆盖面,加大对申报诉、举报的问题食品以及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
(2)开展对全街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者证照、经营环境、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的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
(3)开展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市场专项执法活动。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夏秋季等时段市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预防食物中毒发生,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4)强化各类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各类集体食堂为重点单位,持久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督促学校以及各单位食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
(5)完成好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结合本辖区监管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薄弱环节等专项检查,处理好突发应急事件。
五、宣传教育
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年)》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宣传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知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购买不合格食品的能力。
六、落实责任
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对监管工作定期督查,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和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将各村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年终考核范围,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目标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此页无正文)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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