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F01A1303201500010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金桥政〔2015〕19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
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村、各单位:
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区、街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我街这一时期安全度汛,现结合我街实际,将《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村、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全力确保各自管辖范围内及本单位的汛期安全。


附件:《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5年5月18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2015年5月18日印发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
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据中央气象台预测,2015年汛期全国降水总体偏多,长江中下游和东北部分地区可能发生较重洪涝灾害。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金桥街汛期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明确工作目标,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确定重点工作环节,亲自检查推动。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做到有专门机构管理、专门人员负责,把相关工作落实到企业,任务分解到现场。要大力开展各类自然灾害预防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二、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检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涉及安全用电等行业的企业和作业场所。组织建筑施工、公路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事业单位,对防垮塌、防漏雨、防潮、防浸水淹泡、防雷电等重点部位的防范设施以及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措施、应急演练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
针对夏季高温、暴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严防疲劳驾驶;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监管;加强对医院、学校、幼儿园、社区、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加强对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易积水区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排水准备,防止因降雨积水浸泡而导致事故发生。
夏季用电安全方面,夏季降雨、潮湿等极易导致触电事故发生。各相关单位要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线路及设备立即进行检修。同时加强对电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严禁从事相关作业。
同时,各部门、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立即安排部署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防汛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特别是要做好以下重点行业领域的防汛检查工作: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的监控。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特别是地势低洼易积水的区域要配备必要的排水设施或设备,做好提前防范。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严禁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二)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监控。要对施工工地存在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各类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对地下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电器维修等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强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加强漏电保护器的维护检修。
(三)加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对公路和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洪水、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应急管理、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自然灾害各项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各类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东丽区金桥街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瑾
副组长:王茂柱、张贵喜、李强(派出所所长)
成 员:街领导班子成员、各村主任、工商所长
(二)职责
按照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如下:
1. 金桥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全街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并综合推动此项工作。
2.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村级各类企业、经营单位等汛期安全大检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
3.金桥航空产业服务区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内的各类企业汛期安全大检查活动。包括企业内生产厂房、职工宿舍、职工食堂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负责所属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4.城建办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公路桥梁、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和垮塌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负责市容整治施工和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生产行业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5.农业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各产业的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用机械、农村新能源使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
负责组织对水利工程、城市供水排水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
6.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重点检查落实学校、幼儿园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加强校车等设施和场所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负责网吧、公共体育设施、危险性体育项目、重要体育活动的安全检查工作。
7.社会事务发展办公室负责村内危旧房屋、养老院等安全检查。
8.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对街域内流动人口居住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9.街办事处其他部门按年初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汛期大检查工作。
10.各村参照本方案的职责,组织配合并做好本区域内各类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用电安全、防汛安全工作并做好村民安全知识宣传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9月15日)
各部门认真查找各自领域存在隐患,制定实施方案。对排查出的有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跟踪督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各部门对此次大检查进行全面总结,根据各部门排查情况,街办事处组织由安监、消防、工商、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重点企业进行联合执法。
通过深入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防汛工作及早预防,防控到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落实。
各部门、各村、各单位结合此次排查,提高思想认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并于9月25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金桥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矩阵
咨询电话
移动门户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