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街关于下发金桥街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村(居): 按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依法治区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区安委办《东丽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街制定了《金桥街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村(居)认真执行。 附件1:金桥街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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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7日
附件1 金桥街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治区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和《东丽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方案》,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2 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真正将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全力抓管理、抓落实、抓整改、抓排查、抓“打非”,集中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以更加扎实的举措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动原则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1.制度责任大落实行动。各部门、各村(居)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自身职责,全面梳理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责任。对照年初与金桥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内容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台帐齐全。 2.宣传教育大提升行动。各部门、各村(居)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市、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企业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开展安全知识“六进”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与技能,提高全民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3.事故隐患大排查行动。全区所有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尤其是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岗位无隐患,企业真安全”管理方式和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排查不留漏洞、整治不走过场。各部门、各村(居)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普查、抽查和督查,检查企业对发现的隐患是否逐个整改,重大隐患是否做到“预案、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经费、复查回访”五落实等。通过专项行动,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各部门、各村(居)对所辖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和重点监管企业100%进行普查,对所辖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100%进行普查。 4.“六打六治”大深化行动。要按照《区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各部门、各村(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发现安全隐患一律要下达执法文书,严格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并严格处罚;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一律实行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了的,要坚决予以停产或关闭。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追到底,并从严从重处理。 四、行动重点 1.防火安全。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有力、隐患要消除、安全有保障的要求,以高层住宅、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以密集的棚户区、出租房、小场所、店铺、门面房、住宅为重点,并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 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予以拆除)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跟踪督促,确保措施落实、整改到位。要针对火灾防范特点和目前正在进行整治工作的特殊性,以防止亡人火 灾和重特大火灾事故为重点,切实抓好“三禁止、四强化、六必须”,即:禁止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禁止违章动火、违章吸烟和违规操作。强化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落实;强化消防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的提升;强化建筑外墙保温及装饰材料防火规定的执行。实施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履行单位内部动火审批手续、必须清除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必须落实专人实施现场监护、必须配置消防器材进行现场保护、必须做到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必须临时撤除施工建筑物内居住人员。 2.道路交通安全。加强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桥梁、路沿的安全整治,采取措施集中整治工程运输车、客运“三超”、摩托车、电瓶车超速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继续加大对村道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厂车、摩托车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力度,严打非法运输行为,继续开展超速、超载和酒后、疲劳、无证驾驶等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3.建筑施工安全。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现场的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管理等安全操作规程。重点对施工、监理、业主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井口、洞口、基坑边缘等部位现场防护的情况,企业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性事故以及焊工、塔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投标、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包工头、劳务公司、农民工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道路交通、水利工程、市政管理设施、 区内重点项目建设、学校建设等建设领域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危险化学品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动态监管,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其安全状况、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等有关信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隐患或需要整改的事项实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抓好对已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单位的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认真开展以查“三违”、查隐患、查制度、查培训、查应急预案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在企业内部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认真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落实“岗位无隐患、企业真安全”管理方式和标准化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大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力度,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化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开展整治,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职业危害的总体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执行职业危害评价、申报、告知、检测和体检等制度。组织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和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相关违法行为。 6.特种设备安全。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对高层住宅和公共场所在用特种设备设施的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和未整改的重点隐患的排查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及检验检测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有关责任单位要组织整改,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改、边打击,快速解决特种设备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从严整治事故隐患,规范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旅游、医院、中小学校等其他行业领域以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单位,也要按照要求制订专门的方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与“打非治违”工作,严密防范事故的发生。 五、职责分工 专项行动由街安监办牵头组织实施,各村(居)负责本辖区(包括在本辖区生产经营的企业与场所)专项行动实施,街各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实施,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街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1.街安监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街各行业和领域中开展专项行动;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等领域的专项行动;牵头负责运输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市级以下道路、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 2.街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领域的专项行动。 3.街企管部:牵头负责辖区内企业特种设备等各项安全监管领域的专项行动。 4.街城建办、街执法队和各村(居)要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工作。 5.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专项行动。 六、时间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8 月15日-9 月5 日)。各部门、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 2.全面实施阶段(9 月6 日-11 月30 日)。各部门、各村(居)要按照各自方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3.总结提高阶段(11 月30 日-12 月31日)。 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总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街成立由街各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街安监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村(居)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街道日常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进行。 2.突出重点,落实分工。各部门、各村(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和单位,落实严格的安全监管责任。 3.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部门、各村(居)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成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 检查取得实效。 4.协同配合,畅通信息。通过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方式,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绩效。各部门、各村(居)要在每月30日前将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街安监办。街安监办汇总后报区安委会。 各部门、各村(居)要于12 月20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综合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街安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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