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金桥街道办事处开展防范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BKF01A1303201700016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金桥政〔2017〕12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金桥街道办事处开展防范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字号:
    
金桥街道办事处开展防范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金桥街道办事处开展防范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春节过后,天气变暖,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可能导致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增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按照区委办通知要求,为防止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结合金桥街实际,制定2017年度预防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科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加强有毒作业场所的检测、监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决杜绝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和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底。
二、治理范围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范围是,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及有关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地下污水池清淤、井下作业和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经营单位。
三、主要职责
(一)城建办、规划建设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地下施工作业及有限空间作业指导规范,加大对安全投入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施工技术交底等各项工作。负责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地下排水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二)农业办、城建办:负责供水、公共排水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自来水、雨污水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指导规范,组织公共给排水有限空间作业的专项检查,严密防范公共污水管线作业急性中毒事故;
(三)园区办、经济办:负责物业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楼宇、大型卖场、餐饮等污水管井清淤作业安全管理;
(四)社会事业(务)办:负责学校、幼儿园、医院、网吧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行业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指导规范,组织专项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五)街党政办:负责街机关大楼、食堂等特种设备、污水管线的安全管理;
(六)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全街专项治理工作,并综合推动全街专项整治工作。
四、排查内容
具体包括:
(一)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企业和预防硫化氢气体中毒责任制;
(二)建立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和预防硫化氢气体中毒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三)建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四)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发证,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告知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六)配备预防硫化氢气体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防护设施、监测、检测装备,以及维护、保养情况;
(七)预防硫化氢气体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从业人员的使用管理情况;
(八)硫化氢气体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处置及应急救援;
(九)淘汰落后清淤作业方式,采用先进技术、设备的情况。
五、排查治理步骤
此次预防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 宣传教育阶段(从2017年4月1日—4月下旬)
各村社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画、宣传单等形式,对硫化氢毒性、可能存在硫化氢场所的识别、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施救方法等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广泛的宣传。宣传工作落实到每个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和易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窒息等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意识和应急救援水平。各成员单位要与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签订《东丽区预防硫化氢和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责任状》(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将签订的责任状于5月上旬前报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阶段(从2017年4月中旬—4月底)
重点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是否由专业队伍实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施工作业队伍是否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是否实施作业审批;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配备必要的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气体、氧含量检测装备,安全防护装备和通信装备等。各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开展“地毯式”全面排查,对有可能产生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逐一排查、不留死角,自觉整改设备设施隐患和管理缺陷,做到设备设施符合规范、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各成员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此项专项治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把隐患和问题当成事故来处理,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消除事故隐患和苗头。
(三)专项检查、督查、汇总阶段(2017年5月—12月上旬)
各村社区、各部门对所属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落一家,不留死角。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将成立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开展预防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依法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各成员单位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工作动态、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季度汇总表(附件2)、检查情况明细表(附件3)上报金桥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jqjajb@126.com)。并于12月15日前将预防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总结报金桥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周密部署。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预防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狠抓落实。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望各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请各成员单位将此方案下发到所属行业主体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确保专项排查治理活动深入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各单位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于5月10前,报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
(二)加强安全监管,确保整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防范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从事地下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指定专人监护。要安排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通讯、救援设备。作业前,应提前告知作业人员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紧急情况下的呼救方式和逃生方法,落实监督安全措施。作业过程中,现场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科学施救,禁止盲目施救,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凡因监管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长效管理。要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内各生产企业易产生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台帐,7月底前报金桥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要发挥安全监察组织网络作用,本着区域管理、重点督查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区域内预防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监督管理工作。涉及地下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工程发包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队伍禁止从事地下有限空间施工作业。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严格落实各自的主体责任,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告知承包方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要求承包方制定许可作业程序,并保证作业条件达到要求后,方可批准作业。进入井下、沟池、管道等有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场所进行作业的单位,施工作业前应向发包单位履行告知手续。
(四)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对现有的市政排水、环卫清淤队伍和井下施工队伍,从单位资质、设备装备、检测仪器、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整顿。通过整顿使我区建立一批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专业化清淤和井下作业施工队伍。同时,积极推广预防硫化氢中毒的新技术、新设备、先进的防护用品。加大投入,更新清淤疏通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机械设备和射水车进行疏通作业,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到硫化氢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机会。配备快速检测仪器,对作业场所进行连续的监测,确保在作业过程中,硫化氢气体及其他有害气体不超过职业卫生的标准要求。给作业人员配备先进的通讯设施,保证信息的及时传送,救援及时有效。
(五)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网络媒体,加大防范硫化氢中毒和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注重宣传效果,增强防范意识。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相关资料的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电话报金桥街公共安全管理办公室电子邮箱。

附件:1、《金桥街预防硫化氢和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责任状》;
2、《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季度汇总表》
3、《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情况明细表》




2017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1日印发
附件1
金桥街预防硫化氢和有限空间作业
中毒、窒息事故责任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预防硫化氢和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本单位保证做到: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制度健全;
二、加强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管理和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操作水平,做到持证上岗;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管理人员配备有毒气体检测仪、通讯、通风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装备;
四、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科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不盲目施救,做到科学施救;
五、在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有限空间设置明显警示标识,标明理化特性、危害、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六、不将有限空间作业项目承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施工单位,不以包代管;发生事故及时报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责任人:
2017年 月 日(盖章)
附件2

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第___季度汇总表

检查单位(家) 隐患(项) 持证上岗率 处罚单位(家) 处罚金额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 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3

预防硫化氢中毒专项治理工作第___季度检查情况明细表

检查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类 别 持证上岗
人员数量 隐患(项) 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 填报人员: 联系电话: 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矩阵
咨询电话
移动门户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