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街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全街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津丽安委会〔2017〕10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至9月底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用力,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从今年5月份开始,天津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先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也将于8月底9月初在我市举办,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部门、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坚决解决前一阶段排查整治中存在的应查未查、台账不全或不准,以及重点单位“一企一档”不健全,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未能按期完成整改,阶段情况总结及相关数据报表未报送或者未按时报送等问题。当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巩固深化阶段即将完成,建章立制和构建长效机制阶段即将开始,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在认真完成好各阶段任务的同时,从即日起至9月底,要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二、突出重点,加大各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全街上下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重点、解决难题,认真开展“六查六看”,即:①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②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③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④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⑤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看是否核发有效规范的资质证;⑥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要结合夏季高温、高湿、雷电、降水、大风等天气对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以及汛期易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的特点,突出对危化品企业、石化小区、加油站点、钢材市场等重要点位,以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整治。层层落实排查整治任务和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危险化学品领域 工作要求:突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油气储存企业、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建设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等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巩固去年以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的成果,重点突出化工企业,油气储存单位和场所设施等,强化危化品企业生产、运输、存储风险控制,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评估,有效监控,进一步优化我街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布局,深入推进全街危化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对加油站,要进一步规范管理,站内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按照标准设置、使用或定期检测校验,确保灵敏有效,并要在城市建成区所有加油站安装阻隔防爆装置,确保万无一失。增加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水、防潮、防淹泡、防雷、防静电等方面的检查;对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检查。 牵头部门:安全办 成员部门:企管部、金桥派出所、城管办、社会事业办、城建办、各村居。 2.工业重点领域 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冶金、机械、轻纺、建材等行业,以及工业厂房和仓储等安全检查,严格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厂房关键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要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以防范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等事故为重点,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实施大型金属冶炼设备、液氨冷库、煤气柜等重点部位自动报警和安全连锁改造,提高安全管理自动化水平。增加对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重点企业的检查。 牵头部门:安全办 成员部门:企管部、金桥派出所、各村居。 3.交通运输领域 工作要求:突出对道路、公交、轨道交通、民航、铁路、水运、油气管道、道路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开展大检查大整治,整治公路设施隐患和道路运输秩序,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超员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借鉴滨海新区开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车道的做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控。对油气输送管网进行检查,排查管线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隐患、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增加对防洪水、防道路和桥梁坍塌、防地面塌陷等方面的检查。 牵头部门:城管办 成员部门:安全办、企管部、金桥派出所、城建办、综治办、法制科、各村居。 4.建设施工领域 工作要求:突出对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铁路建设工程、市容环境整治工程,以及玻璃幕墙、危旧房屋等进行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等,推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增加对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管理、暑期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检查。 牵头部门:城建办 成员部门:管委会规建部、城管办、各村居。 5.公共场所领域: 工作要求:突出对车站、地铁、商场、市场、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严查地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大型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占路经营的市场在防火安全和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牵头部门:金桥派出所 成员部门:安全办、企管部、综治办、城管办、社会事业(务)办、各村居。 6.城市公共设施领域 工作要求:加强对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渣土堆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建设是否合法合规;供水方面使用的液氯和液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排水方面防范硫化氢中毒措施是否到位;供热方面使用的锅炉、压力管道等是否达到安全使用条件,使用燃气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渣土堆场的导排水系统,防坍塌、防滑坡措施是否到位;供气管线的防占压、防施工破坏措施是否到位,油气运营的加油站、加气站和油库是否符合安全条件;供电电力设施保护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城建办 成员部门:城管办、金桥派出所、安全办、各村居 7.特种设备领域 工作要求:突出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检查。进一步推动政府统一领导、行业安全管理、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格局,持续改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 牵头部门:安全办 成员部门:企管部 、城管办、城建办、各村居 8.公共消防领域 工作要求:突出对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消防规划,消防站和供水、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进行检查,推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建设。开展消防应急救援培训,提升消防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社会公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加对集贸市场、体育场馆、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全面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牵头部门:金桥派出所 成员部门:企管部、安全办、各村居。 9、其他行业领域 工作要求:除上述八大重点领域之外,各村居(社区)、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要结合我街实际,深入开展打击非法加油加气行为,严厉打击老村台、未拆除村庄等区域的出租厂房(出租屋)的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街公用配电设施、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居民用户(出租屋)电器线路安全用电大排查大整治也要深入开展。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本次大检查开展过程中,要重点检查发包方、出租方是否对承包方、承租方进行全面检查,发包方、出租方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责任;以及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查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增加对泄洪、城市供排水设施的检查。按照市、区领导要求,要组织对各类钢材市场存在的违法违规用电,特种设备、电气焊设备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不持证作业,危化品使用、储存不符合安全要求等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 牵头部门:安全办 成员部门:街所有职能科室、金桥派出所、各村居。 三、落实责任,确保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各部门、村(居)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台账,领导班子成员要组成多个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全街9个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组织责任部门对全街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健全完善“一企一档”,对重点安全隐患整改落实领导干部包联制度,重点隐患整改由领导挂牌督办。 四、从严执法,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处罚和考核问责力度 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改正,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进行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对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关闭,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散乱污”企业,对负有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五、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监管手段的创新力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和“有工作职责就必然有相应安全生产职责”的工作要求,在各部门、村(居)中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局面形成。要加快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新一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所有新检查数据从“零”开始统计(见附件1-6),4月底前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将整改、处罚、处理、追责等数据继续单独上报,直至全部完成整治处理后逐一销号。
附件:1.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清单 2.各区重点隐患整改督办表 3.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 4.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集团人员清单 5.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处罚情况统计表 6.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周工作统计表
2017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1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存在突出安全生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日 期: 序号 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单位名称 所属领域 安全隐患具体内容 整改完成 时限 整改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督促整改 单位 追责情况(含企业内部追责) 备 注 1 1 2 2 1 2 3 1 2 填表说明:1.所属领域为(津丽党发〔2016〕24号)第二项对应的9个领域;2.同一单位存在若干项突出安全隐患的在“安全隐患具体内容”栏内逐一列出;3.此表每月27日11时前上报(联系人:程建洋,电话:84893949,邮箱:jqjajb@126.com)。
附件2 各区重点隐患整改督办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手机: 日期: 序号 重点隐患名称 (地址) 隐患类别 隐患内容 挂牌单位 挂牌时间 整改单位 责任单位 督办单位 计划完成 整改时间 未完成整改处置情况 分管区领导 1 2 3 4 5 6 7 8
填报说明:此表为每月27日11时前上报(联系人:程建洋,电话:84893949,邮箱:jqjajb@126.com)
附件3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追责问责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手 机: 日 期: 序号 被问责单位名称 (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 被 问 责 类 型 备 注 (存在主要安全隐患情况) 单位内部批评教育或警告人数 单位内部经济处罚人数及金额 单位内部行政处分人数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政处分人数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单位处罚金额(万元)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个人处罚金额(万元)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约谈人数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通报单位数量 追究刑事责任人数 人数 金额 1 2 3
填表说明:此表为每月27日11时前上报(联系人:程建洋,电话:84893949,邮箱:jqjajb@126.com)。
附件4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追责问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集团人员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手 机: 日 期: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单位性质 行 政 级 别 问 责 类 型 备 注 政纪处分 党纪处分 其 他 政府 机关 事业 单位 国有 集团 正局 副局 正处 副处 正科 副科 科员 记过 警告 严重警告 党内警告 免职 诫勉 通报批评 约谈 1 2 3
填表说明:此表为每月27日11时前上报(程建洋,电话:84893949,邮箱:jqjajb@126.com)。
附件5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处罚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手机: 日期: 序号 单位名称 立案件数(件) 处罚罚款 (万元)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填表说明:此表为每月27日11时前上报(联系人:程建洋,电话:84893949,邮箱:jqjajb@126.com)。
附件6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周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 手机: 日期: 区/有关部门名称 检 查 情 况 问 责 情 况 应检查企业 检查企业 组织检查组 组织检查人员 全部隐患 区级领导挂牌督办重点隐患 约谈 通报 行政处分人员 实施处罚情况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未整改原因 总数 其中:领导带队 停产 整顿 暂扣 吊销 证照 关闭 取缔 追究 刑事 责任 立案 处罚 罚款 处罚主体部门名称 (家) (家次) (组次) (人次) (人次) (项) (项) (%) (项) (项) (%) —— (家) (家) (名) (家) (个) (家) (人) (件) (万元) ——
填表说明:1.各单位请于每周三中午12时前上报本周统计表;2.本报表统计数字为累计数据;3.表内填写不完整的信息请另附纸填报;4.实施处罚栏中的处罚以下达正式执法文书为准;5.报表联系人:程建洋,电话:84893949,邮箱:jqja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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