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丽区金桥街道全面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9063Q/2023-00003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金桥街道办事处
  • 发 文 字 号 :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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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金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丽区金桥街道全面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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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组织、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现将《东丽区金桥街道全面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21116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金桥街道全面推行路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天津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指导意见》(津交函〔202150号)和《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丽政办〔20228号)要求,我街将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健全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全面建立和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覆盖全街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有效防控,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干净整洁,交通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三、实施范围

金桥街区域内按照道路编码共有农村公路(村道)42条,其中三级农村公路4条,四级农村公路38条。上述农村公路(村道)及农村区域内其他道路均纳入路长制管理。

四、组织体系

建立农村区域与农村公路相结合的街道、村二级路长组织体系,街道设立总路长,路长,村设立路长。街道成立路长制工作小组,设立路长制办公室。

(一)街道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责

1.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环境综合治理,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街道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盛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姜勇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石忠环、魏玉峰、郭晓婷、韩贵群、祝巍、王宝忠、郑业龙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街道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深入落实《关于全面做好东丽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推进路长制管理制度建设,部署路长制管理任务和目标,监督考核相关措施落实情况,统筹协调路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

城建办负责指导、监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农村公路及设施建设维护相关工作,改善农村公路路况,配合区运管局解决关于农村公路的相关事宜;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各成员部门落实路长制工作职责。

网信办负责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

公共管理办负责协调、指导、实施职责范围内清洁村庄建设实施农村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垃圾处置、加强农村环境管理及保护适宜路段绿化和林木管护。

经财办(经济)负责落实街级路长制专项经费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村公路执法监管协调、指导实施辖区内涉及农村公路的综合执法,包括路面洒落、道路两侧乱堆乱放、道路两侧商贩店面违法占道以及道路违法设置障碍物、非法广告牌匾、临时建筑物等。

(二)路长设置及职责

1.路长设置

街道级总路长由王盛春担任,村级路长按辖区内农村道路设置,由集体经济组织党支部书记担任,由该辖区包联领导任街道级路长。

2.路长主要职责

街道级总路长是辖区推行路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负总责,负责辖区内推行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

街道级路长是辖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区级路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区域内农村公路的保洁、绿化、巡查、监管、执法等工作,制定街道农村公路一路一档方案,配合市、区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对村级路长进行督导和考核。

村级路长是辖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街道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开展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巡查、保洁、监管和保护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街道级路长。

(三)路长制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街道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制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建办,成员由公共管理办、经财办(经济)、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街道路长制办公室的职责是:在街道级总路长的直接领导下,承担本街道路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路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协调、指导、监督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对村级路长制实施情况的考核。

五、主要任务

(一)加强养护管理。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发现并协调处理农村公路及沿线设施损坏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送相关部门,推进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路肩保持平整,边坡稳定,清理和完善沿线边沟、涵洞等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系统顺畅。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绿化带、中央分隔带、边坡等位置。

(二)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加强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净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垃圾,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打造畅通、舒适、安全、美丽的出行环境,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引领作用。

(三)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乱堆乱放、以路为市、乱摆摊点、擅自设置广告牌、施工车辆抛撒、遗漏砂石料污染公路等占用公路、侵占公路产权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在农村公路和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埋(架)设各种管线、开设平交道口、挖沟引水等各类破坏、侵害公路产权的问题进行整治。

六、管理流程

按照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法管理流程,实施开展路长制各项工作。

巡查:街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村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

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涉法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一级路长或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处理。

协调: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对街、村级路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区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区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及分工进行处置和查处,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发现的各类问题。

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街道主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桥街农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工作调度、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强督查考核。路长制工作列入各集体经济组织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养护方案对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三)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LED、标语、宣传板、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工作,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制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支持推动农村公路发展。

(四)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集体经济组织、各相关科室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街道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路长制责任路线登记表(街道)

2.路长制责任路线登记表(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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