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金桥街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年工作计划 |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照《东丽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津丽污防攻坚指〔2023〕1号)具体安排,结合金桥街实际,现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市、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聚焦实施“十项行动”部署要求,围绕东丽区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重要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着力构筑绿色生态高地,实现金桥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3年,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街PM2.5平均浓度达到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完成国家下达的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地表水国控、市控断面优良水质达到或优于V类,无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断面,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巩固提升辖区入海河河流水质,完成市、区下达的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农田残膜回收率保持在83%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金桥街实际,有序推进落实《天津市东丽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东丽政发〔2023〕3 号)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安排。
2.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料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成果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市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推进以环境影响评价为主体的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统筹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
3.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健全完善能源管理体系,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能源审计,在线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工作,推进节能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能效标准,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节能监察、节能诊断服务等工作。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依法确定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推动“双超双有高能耗”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持续配合推进碳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
4.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严格落实《天津市工业布局规划(2022~2035年)》相关目标和任务,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化改造。
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排查治理。对2022年纳入集聚区清单的金桥工业园、25家企业动态更新,针对排查发现问题完成治理改造。
5.持续巩固居民清洁取暖成果。加大居民清洁取暖动态排查力度。坚持商业散煤治理长效机制,指导巩固禁燃区内商业用户散煤治理成果和农业生产散煤清洁化替代成果。
加强锅炉污染排放监管。全面排查辖区生物质锅炉企业专用锅炉、污染物治理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生物质燃料消耗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
6.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照全区统一部署要求,辖区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基本实现铁路专用线或管道连接。持续提高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
7.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鼓励采用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不断提升绿色出行比例。积极发展绿色生态旅游。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完善建筑垃圾源头、收运、处置全程监管工作机制,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党政机关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8.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开展企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按照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动态更新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保减排措施 “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加强移动源应急减排监管。建立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实现动态管理。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部门联合巡查检查力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加强运输车辆、厂内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管控。
完善污染应对机制。开展夏季臭氧污染天气应对,按照全区要求,对轻、中度污染开展应对,落实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清单,努力减少轻中度污染天气。
9.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配合区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完成橡胶、油墨、其他化工行业、汽车及其零配件行业企业“一企一策”方案制定。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动涂料、油墨等相关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升级转型。加快推广机器人喷涂等先进技术、产品和工艺。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设施综合提升改造、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清理整治,以及无组织排放环节综合整治。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区相关部门,全面实施油品储运销综合治理,加强油品仓储企业指导帮扶,严格落实储油库收油、储油、发油环节的措施性控制要求、排放控制要求和自行监测要求。
10.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配合区相关部门落实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计划,推进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的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持续推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
加强油品质量管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区相关部门对柴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开展部门联合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非标油品。
11.坚决打好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战。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开展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施工工程“六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监管。持续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堆场扬尘管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加强裸露地面治理。落实道路“以克论净”工作。辖区平均降尘量控制在7吨/月·平方公里以下,对降尘量考核排名靠后落实整改工作。
深化恶臭异味污染排查治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恶臭异味污染分级管控台账,动态更新恶臭异味源清单。对工业园区和企业,制定“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恶臭异味治理方案。加强工业、市政设施等领域恶臭异味治理。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与监管检查。
加强噪声污染管控。按照全区统一安排和部署,配合区相关部门制定东丽区“ 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工作方案,加强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及交通等重点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完善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网络,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考核,配合做好安静小区创建工作。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2.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完善落实长效养管机制,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改造,雨污混接串接点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实现城市污水“应收尽收”。强化汛期污染防控,建立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加大汛前管网清掏力度。规范管理洗车、夜市、餐饮等生产经营性单位沿街商业排水排污行为。加强初期雨水调蓄池调度,初期雨水调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逐步降低城市河道汛期污染强度。
13.深入打好入海河流水质提升攻坚战。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持续深入推进 “ 一河一策”。强化工业直排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监管。探索实施集中连片水产养殖尾水和水稻种植退水治理等农业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河湖综合治理,推进海河绿芯水系治理,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外调水等优质水源,向河湖实施生态补水。开展重点河湖生态调查与评估,构建河湖水生态评估体系,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持续做好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提升辖区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完善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现解决工作机制,提升水环境监管水平。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做好辖区重点排放源专项执法工作。
14.深化排污口监督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辖区1条一级河道及6条二级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制定“一口一策”分类整治方案,完成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任务。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5.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农业投入品结构调整,实施化肥农药施用减量增效行动。进一步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质量,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及回收利用。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
16.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源头管控。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坚持等量置换原则,确保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量 “只减不增”。动态更新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全面落实法定义务,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
17.严格保护农用地环境安全。严格重金属排放监管,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强化农业灌溉水水质保障和高效利用。配合完成辖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严格执行东丽区整治土地管理方面突出问题“八严禁”的规定,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肃查处挖田造湖造景破坏耕地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耕地和农产品协同监测,配合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和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
18.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安全。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实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全覆盖。强化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监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保存管理。优先监管地块分期分批启动实施土壤污染管控措施。督促相关责任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风险管控、修复,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效果评估。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取得施工许可的修复工程项目并入建筑工程管理。
19.推进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协同防治。落实《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监测与风险评估,持续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
20.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和补给区划定。加强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
(五)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21.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根据区生态环境局移交的问题线索开展现场核实、整改处理,及时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22.持续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增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可持续性,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进一步保护。统筹造林绿化、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完成农业用水供水水源转换。用好海河绿芯、湿地绿廊起步区等生态资源,谋划推出海河绿芯生态资源运营项目,促进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文创教育、体育健身等业态融合发展。稳步提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3.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强化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废气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数据造假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曝光制度。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做好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备检迎检工作。
24.强化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配合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各项工作。配合实施企业绿色发展评选相关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部署,配合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相关工作。
25.强化生态环境统筹监管。配合区生态环境局全力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推进辖区重点单位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现重点单位联网率达到90%,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5%。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加强环保工作人员素质培养,提升服务环境管理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提高政治站位
全街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扩大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锚定高质量发展不放松,提升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全力推动各项攻坚任务举措落实落地,努力巩固扩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
(二)全面落实职责责任
对照《东丽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各部门要聚焦年度攻坚目标,聚焦具体任务措施,对标重点任务安排,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进度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摸清底数、精准施策,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建设,按要求见效。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三)强化日常调度推进
完善落实各司其职、左右联动的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机制。公共管理办公室(环保河道)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强化攻坚调度机制,做好各项攻坚任务和措施的跟踪、调度、落实和上报,督促各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完善举措、解决问题。
(四)强化监督考核问责
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督在关键、考在实处。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责范围内出现污染问题被上级通报、被媒体曝光、被群众举报的干部要进行约谈。对问题屡禁不止、完不成污染防治攻坚战职责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2023年金桥街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2.2023年金桥街国控、市控断面水质目标
3.2023年金桥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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