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延长《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58225XE/2023-0000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金融工作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金融规〔2022〕4号
  • 主 题 分 类 :金融\地方金融发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局;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 修改和废止依据:该文件已超过有效期

关于延长《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字号:
    

津丽金融规〔20224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各委、办、局,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19-2022年)》精神,做好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渠道,服务东丽区产业发展,现将《东丽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办法》(津丽金融规〔20201号)第六条修改为:本办法自202011日起执行,有效期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资金额度为限,原则上不超过20231231日。

天津市东丽区金融工作局天津市东丽区知识产权局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202212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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