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联合治理规范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的请示
  • 索   引  号 :BKB06K1303201100004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政运(2011)12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已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

关于联合治理规范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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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治理规范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的请示

津丽政运(2011)12号



关于联合治理规范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的请示


区政府:
近年来,随着我区开发开放步伐的加快,经济社会建设处于全市前列,城市化建设和全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空前发展。大批大项目、好项目纷纷落户我区,极大地促进了商品流通领域繁荣发展,区域内承载的商品运输流量大幅增加,给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带来严峻挑战,行政执法工作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艰巨性、突发性等特点。同时,因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经营者长期抱有侥幸心理,超载超限、无证运营、车辆私改、违法运输危险品等违法现象严重,极大扰乱了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再有,长期以来运输价格体系政策严重滞后,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运输经营者的利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促进行业市场向安全运营、健康有序方向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确保区域运输运营无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天津市关于长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机制实施办法》以及《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对我区客运单位联合大检查通知》、《区安委办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联合治理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行动,有关事项说明并请示如下:
一、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当前我国多个省、市地区呈现交通安全事故频发态势,夏季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超限超载、无证上路、超范围违规运营等违法行为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危险品泄漏、不配合暴力抗法事件频频发生。为此,加强多部门联合协作、共同执法、发挥实效,维护地区稳定,促进区域发展,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共同打造和谐发展环境势在必行。
第二,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是实现服务效能型政府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我局与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大、见效快、效能高,保障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市场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政府效能型建设,宗旨在服务,根本在管理。管理到位与否,需要必要的法律法规予以支持,只有有法可依、才能执法必严,有效管理。但是,我区运政稽查执法工作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国家层面上的政策法规,缺乏较为细化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支持,在具体执法环节方面缺乏明确的把握依据,给日常执法工作带来难度,一旦出现暴力抗法现象,在公安、交警等保障力量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运管部门职权受限,无法有效纠正违法经营行为,并容易形成矛盾激化。单靠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较为单一,政府效能性体现不强,与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有一定差距。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强化“小政府大服务”行政理念。
二、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第一,联合执法范围
主要针对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出现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影响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联合执法范围以道路运输为主,兼顾打击机动车维修行业、仓储物流行业及站场经营等领域中涉及各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联合执法内容
重点治理和打击以下行为:
(一)道路运输经营方面
1、无证照或过期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或不按规定装载、混装危险品货物的;
4、客、货运车辆私改、超员、超载的;
5、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串线经营的;
6、客、货运车辆应急防护设备设施配备不齐全或根本不配备的;
7、其他违反道路运输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方面
1、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2、已取得从业资格证,未按要求参加年度考核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
(三)汽车维修市场方面
1、对已维修的车辆,不按要求发放竣工合格证书,流于形式的;
2、聘用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汽车维修相关工作的;
3、企业无经营许可证或超范围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
(四)仓储管理方面
1、对进入库区作业运输车辆的经营范围监管存在重大安全漏洞;
2、防汛、排涝设施不健全;
3、违规从事危险品货物存储经营。
(五)站场管理方面
1、非法违法周转、存储和拼装危险化学品;
2、站场内物流企业不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
第三、联合执法方式
积极发挥运政稽查主动作用,采取加强日常的定点检查、流动检查、错时检查等多种路面联合检查方式,同时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和管理特点,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开展针对性、专项性地全方位联合执法行动,做到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三、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积极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由多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秩序的监控、管理和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危及交通运输安全及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为确保联合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拟成立“东丽区联合治理规范交通运输市场行业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组 长:由区长助理王庆友、龚振波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运管局局长李义柱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 员:区运管局副局长 王国华
区安监局副局长 刘学刚
公安东丽分局副局长 杨子龙
交警东丽支队副支队长 张 利
质监东丽分局副局长 李子海
工商东丽分局副局长 贾秋生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群策群力,共同抓好联合执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运管局。
办公室主任王国华(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具体问题,并定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和向相关部门反馈工作信息。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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