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2013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BKB06K0211201300008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交政〔2013〕9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已不适应当前工作实际

东丽区2013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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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2013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各相关科室、运管所和大型运输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的通知》(厅运字【2008】136号)精神,推进我区道路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现制定东丽区2013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对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要求,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研究措施,总结经验,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驾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和服务质量意识,通过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继续加强我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的管理力度,不断提升我区道路运输业的科学发展水平。
二、组织实施
(一)诚信考核范围与周期
考核范围:凡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且持证时间截止到2013年4月1日满12个月以及4月1日以后陆续达到12个月以上的道路客运、货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均应参加2013年度诚信考核。
考核周期: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周期为12个月,参加诚信考核的从业人员,应从当前日期起对12个月的道路运输生产情况进行诚信考核。2013年度的诚信考核工作,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至2014年3月31日结束。
(二)诚信考核主要内容
1、安全事故情况:有无交通违法和责任事故记录;
2、遵守法规情况:是否有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相关法律、规章行为;
3、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发生服务质量事故和有责投诉;
4、继续教育情况:是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计分、分值标准、考核等级等,继续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8】280号)执行。交通违法行为参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计分分值标准》执行。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装卸管理员的诚信考核办法参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三)诚信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1、我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实行从业资格证件籍地管理,由我区运管局驾培科具体负责。驾培科在考核从业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交通违法、安全事故、违反道路运输法规、运输服务质量和完成继续教育情况时,应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违章和记分记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反馈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在从业人员数据库记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定级,并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表》中,诚信考核记录栏内注明起止时间、累计计分、考核等级。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参加诚信考核时,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必须加盖服务单位章。旅客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需要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驾驶、服务质量和遵守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或证明。
3、凡符合参加诚信考核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由本人持有效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身份证、驾驶证、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本人一寸免冠背胶照片,于上次考核有效截止日期的前、后20天内,到驾培科申请诚信考核。持有多种从业类别的,可在诚信考核表中“从业资格类别”栏注明。
4、在本诚信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或超过20分的从业人员(诚信考核且超过规定时间30天以上的,按每30天一次进行累计记分),应参加驾培科组织的不少于18个课时的职业道德、安全驾驶和服务质量方面教育,经教育合格在其从业资格证件上加盖诚信考核专用章时,标注诚信考核等级为“B”级。
5、从业人员应在两个诚信考核周期内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驾培科在对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考核时,将核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凡未在规定时间周期内完成继续教育的暂不予以诚信考核定级。
6、驾培科在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完成后,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表》收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档案,并在从业人员数据库做好记录,同时在被考核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记录”栏中标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等级,并注明下次诚信考核时间。
7、驾培科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诚信考核情况汇总,填写《天津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汇总表》报市处从业资格管理科备案。
(四)奖惩措施
1、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等级被定位“B”级的,驾培科应通知道路运输企业将其调离重要生产岗位,不得承担社会影响大、安全风险高的运输生产任务。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连续在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定为“B”级的,在同一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有三次以上达到20分的,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输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凡在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应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统一列入营运驾驶员“黑名单”库,定期向社会公告。
4、鼓励道路运输企业或经营者以及其他相关社团组织,对诚信考核等级为AAA级的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责任意识
应不断提高对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的认识,把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2013年度诚信考核工作作为加强从业人员队伍管理、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技能、职业道德水平和安全责任意识的重要保障。
(二)认真落实,规范考核制度
全面落实2013年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工作,认真核实道路运输客、货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违法和责任事故、遵守道路运输法规、服务质量、继续教育情况,及时将诚信考核、定级情况、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存入从业人员数据库和诚信考核档案,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管理。 
(三)加强管理,完善资料建档 
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在原有从业人员档案的基础上,将新办从业资格证件档案、诚信考核档案、继续教育培训档案一并纳入驾驶员个人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其电子数据库信息,实现对驾驶员档案的双重管理制度,切实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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