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开展东丽区2017年“美德少年”寻访暨“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A06E1101201700023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教〔2017〕9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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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丽区2017年“美德少年”寻访暨“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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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丽区2017“美德少年”寻访暨

“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培育我区青少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全区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时刻准备着为实现美好的中国梦,建设美丽东丽而努力,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少工委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美德少年”寻访暨“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以开展“美德少年”寻访为载体,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通过选树先进典型,让学生学有榜样、行有楷模,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

二、评选对象

全区初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爱祖国,爱家乡,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时刻把祖国和人民放在心中,诚实守信,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具有社会责任感、文明行为习惯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好少年。

凡事迹全面或在某一方面事迹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值得学习的好少年均可参加评选。具体标准为:

1.孝亲友善: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尊老爱幼;与人为善,互助互爱,同学之间合作学习,自觉关爱他人,友善待人。

2.诚信文明:重信守诺,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经得起诱惑;举止文明,自觉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励志勤学:目标明确,珍惜时间,刻苦钻研,自觉勤奋学习,课堂上积极思考、主动发言;主动吸取课外知识,知识面广。

4.活力多能:充满阳光,充满活力,多才多艺;坚持参加学校艺体类社团活动,表现出色;在各级各类组织的艺体比赛中荣获佳绩。

5.求索创新:热爱科学,有梦想,有追求,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普传播、科技制作、科学实践、发明创造等活动,在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全区各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美德少年”标准大讨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创活动,鼓励中小学生积极争做“美德少年”,同时引导未成年人发现、推荐、学习身边先进典型。

第二阶段:校级评选

各校进行校级“美德少年”寻访、表彰活动,表彰比例为在校生的5%。向区教育局推荐5个类别各1名区级“美德少年”候选人,并在其中重点推荐1名事迹突出的候选人。

区级“美德少年”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

1)请认真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和撰写候选人推荐辞和事迹材料(推荐辞200字内,美德事迹800字内,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具有少年儿童特点和时代气息)。

2)请各校于20174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事迹材料和反映宣传、寻访、校级表彰等过程性信息一并发送邮箱:tuanwei5716@126.com纸质版盖章上交到教育局团委702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阶段:区级评审

开展区级“美德少年”评审,确定东丽区“美德少年”人选。组织各校重点推荐的候选人以现场竞评的方式选拔区级优秀少先队员。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美德少年”寻访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把开展“美德少年”寻访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作为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少工委将成立评审组,开展好各项评审工作。

2、广泛动员,贴近实际。寻访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引导未成年人发现学习身边典型,确保寻访到的“美德少年”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亲可信可学,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在参与寻访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寻访活动始终,发挥学校报刊、广播站、网络等多种传媒的宣传阵地作用,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努力在全区广大未成年人中形成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气氛,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体系。

附件:

1.2017年东丽区“美德少年”候选人登记表

2.2017年校级“美德少年”汇总表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共青团天津市东丽区委员会少先队天津市东丽区工作委员会

201739


附件1

2017年东丽区“美德少年”候选人登记表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推荐类别

特长

学校、中队

200字以内)

学校意见:(盖章)

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区团委意见

(盖章)

区少工委意见

(盖章)

注:此表一式3份。

附件2

2017年校级“美德少年”汇总表

学校(盖章):

序号

姓名

中队

性别

年龄

推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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