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小学招生政策答疑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当年招生前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名时间
5月中下旬(与市教委招生时间同步)
上午:08:30—11:30
下午:01:30—04:30
各学校于招生前一周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要求,咨询电话等。
招生第一日登记本地(双本一致和单本、跨区人户分离等情况要分别登记),第二日登记外地(再次验证后将有房、租房分别统计)。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概念范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一致,并且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概念范围:户口本和房本所在地为本区不同招生片区,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房本)的产权所有人一致,并且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先行安排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跨区县“人户分离”
1.概念范围:户口本和房本所在地为不同两个区县,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房本)的产权所有人一致,并且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入学办法:报名前一年已经在东丽区所属学校成功预约登记,并审查合格后的,其父母于报名时间到学校咨询入学事宜,经学校网络查询核实后,由东丽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情况
华侨子女入学办法:持《华侨子女来津接受义务教育身份证明》、监护人的户口簿和房屋居住有效证件及半年内在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监护人到教育局小教科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港澳同胞子女入学办法:持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监护人到教育局小教科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台湾同胞子女入学办法:持台胞证、现居住证明和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统一出具的证明,监护人到教育局小教科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外籍人员子女:按照《天津市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备案办法》(津教委国际〔2005〕12号)要求,招收外籍人员子女必须是备案学校,监护人到教育局小教科进行证件审核,审核通过后到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六)残疾儿童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入学参照(一)、(二)、(三)点执行。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见东丽区明强特教学校公开的招生简章。
(七)民办学校
东丽区民办学校为天津市东丽区北大附中东丽湖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公开的招生简章。其中天津市东丽区北大附中东丽湖学校需家长在网上进行预约登记报名,请登录yjrx.tj.edu.cn “天津市民办小学网上预约报名”模块,根据学校指引提前进行预约登记。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