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2019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 :BKA06E11012019900025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教小【2019】2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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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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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津丽教小20192号

东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东丽区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小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人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19〕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教育局制定了《2019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19年5月5日

2019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我市教育大会部署,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确保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入学合法权益。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稳定。

(三)坚持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重点任务

(一)巩固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强化政府保障责任,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我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小学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同时持续做好消除大班额工作。

(二)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学校教学管理、教师研训、学生活动、课堂改进、质量考核等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流动机制。积极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集团化办学、引进优质资源等举措,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进一步提高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管理水平。依托“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我区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等,做好招生入学服务。进一步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四、组织机构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招生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组长:张建华

副组长:付爱民、李正午、张志欣

小组成员:赵昆、张树立、吉楠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小教科。

五、相关政策

(一)2019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所属学区片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备案。

(二)东丽区户籍(包括蓝印户口)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本区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招生。进一步加强寄宿制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送区教育局小教科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19年在东丽区入小学,必须是2018年10月已经在东丽区所属学校成功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学校咨询入学事宜,经学校审核登记后,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华侨子女,国际学生,引进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妥善解决。

(六)规范特殊类型招生。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

六、招生入学报名时间

(一)招生报名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

(二)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时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小学要成立由一把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具体负责的招生入学工作小组,结合我区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协调,做到各项工作,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小学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政策,切实做好招生的宣传工作。各小学于2019年5月17日—5月24日,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明确学校招生范围和相关要求;在招生前必须向街道、派出所、居委会、村队等部门相关领导汇报并宣传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争取必要的支持。各学校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公布学校招生服务电话,选派政策水平高且责任心强的干部专门担任接待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细化工作流程,做好政策解读,耐心做好来访咨询,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的稳定。

(三)严肃招生纪律。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严格监督问责。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监查工作机制,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对违反招生规定的现象,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五)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加强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小学及时总结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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