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东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000176911T/2021-00005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教〔2020〕20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教育\基础教育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东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天津市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津丽教202020号                    签发人:张建华



东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天津市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做好东丽区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依法、

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校,按照天津市教委下发的《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天津市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0512


2020天津市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06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及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初中招生入学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工作程序,确保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切实组织好本区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合法权益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小组:

1.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华

副组长:李正午、金传应、张志欣

成员:张博茹、李丽艳、张树立、薛向明、王琳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和组织全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政策宣传,审定初中校招生计划,划分初中校招生学区,接待信访并监督全区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

2.成立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简称区中招办),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主任:张博茹

成员:李金柱、杨静

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初中招生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审定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指导全区各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各初中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本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的制定等具体招生工作。

(三)各小学成立小升初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小学毕业生档案的整理与发放、小学毕业生素质发展水平报告单的填写以及招生政策的宣传等工作,确保本区小学毕业生能依法免试就近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区内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区内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实现区内义务教育更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动义务教育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农村偏远初中学校倾斜,不断缩小校际教育差距。

(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等因素,依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三)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优质教育资源辐射项目,落实市教委区域发展共同体计划,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化办学、优质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等多项举措,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统筹力度,推动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整体推进、均衡发展的教育发展机制,优化优质教育资源布局,丰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五育"并举,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关于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开好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规范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设计等日常教学管理。落实减负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五、工作安排

(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招生形式,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分招生学区片,保证每个学生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有一个学位。各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借读生和特长生。户籍随父母或者随“四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本区常住户口(含蓝印户口)的学生,按照户籍及住房坐落地就近升入所在学区片的公办初中学校。

(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1.本区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寄宿制民办初中学校的,需在规定时间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下载报名数据导入“天津市东丽区义务教育入学随机派位管理平台”,东丽区中招办根据寄宿制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在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被录取学生,完成招生计划。

2.本区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面向本区招生的民办学校的,需在规定时间通过“天津市东丽区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管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截止后,下载报名数据导入“天津市东丽区义务教育入学随机派位管理平台”,东丽区中招办根据本区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在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被录取学生,完成招生计划。

3.被以上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需办理缴费注册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将小学毕业生档案报招生学校。已被民办校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4.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的要求,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

(三)统筹安排回户籍升学的学生。

根据市教委有关政策要求,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必须办理回户籍升学的手续,经东丽区中招办审核确认后,统筹协调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户籍(含蓝印户口)在本区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房本、学籍卡、小学毕业生档案等相关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到学区片内的公办初中校注册入学,并由招生学校将此类学生上报中招办进行审核。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小学毕业后要求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清单)、住房证明和户籍证明,以上“四证”齐全者,可统筹安排到本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已完成小学教育阶段、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以户籍为准就近到公办初中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东丽区明强特殊教育学校安排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东丽区明强特殊教育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3.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可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教育局中招办进行统筹妥善安排,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认真落实新冠状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对符合照顾政策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根据学生及其家长的意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地在东丽区的,由东丽区中招办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5.认真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根据《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和《东丽区关于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津丽党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东丽区中招办对于我区引进人才子女有入学需求的,给予相关政策照顾。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初中校制定本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进一步落实好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逐一核查预录取名册中未报到学生的原因,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公办学校要在本学区片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本校办学成绩、办学特色,张贴招生简章,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对学校有更多地了解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二)各初中校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各项工作。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在区中招办下发的预录取名册之外自行接收录取学生,不得接收非本学区片的学生。要面向教师、学生和家长深入搞好政策宣传,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中招办审核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需经区中招办审核后方可进行发布,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跨年度收费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

(四)公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免费教育的政策,严禁乱立名目收取费用。严禁向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对于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

(五)严肃招生纪律。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区教育局招生要求,遵守免试入学的招生规定,落实以下“严禁”: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六)严格招生工作监督问责,违规必究。教育局将于招生结束后,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教育局纪检部门将全程对初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纪检电话:84375706;信访电话:8437570384376805


(此方案由东丽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东丽区初中校学区片划分情况

  
















附件:

2020年东丽区初中校学区片划分情况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区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以户籍为依据,本着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定东丽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片,进一步明确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一、公办初中校招生范围

1.东丽中学:以津塘公路以南,外环线以西,海河以北,市区以东的范围和津塘公路以北、跃进路以西、京山铁路以南、市区以东为招生片。对应的小学有实验小学、津门小学、振华里小学(部分)、丽景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2.军粮城中学:以军粮城街所属各村(含军粮城新市镇、和顺家园)为招生片,对应的小学有刘台小学、军粮城小学、苗街小学、民生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3.四合庄中学:以津北公路以南,新立村、开发区二经路以东,中河村以西,津塘二线以北为招生范围,对应的小学有四合庄小学、中河小学、新兴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在本学区片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四证”齐全的小学毕业生,可就近到民族中学就读)

4.程林中学:以卫国道以南,外环线以西,京山铁路以北、市区以东的东丽区所辖范围(包括万新街所属区域、小王庄还迁房、南北程林还迁房等)为招生片。对应北程林小学、增兴窑小学、工业区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5.小东庄中学:以中河村和四合庄村以东的新立街所属行政范围为招生片,对应东羽小学、务本小学、务本一村小学、赵北小学、正心小学和泥沃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6.大毕庄中学:以金钟街所属行政区域为招生片,对应大毕庄小学、赵沽里小学、徐庄小学、新中村小学、金钟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7.滨瑕实验中学:以无瑕街(含博才里、滨瑕里、聚贤里、华盛里、民惠里、森淼里、钢瑕里及金建里等)所属行政区域为招生片。对应滨瑕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8.民族中学:以金桥街所属行政范围(含民航大学宿舍)为招生片。对应流芳小学(部分)、刘辛庄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四合庄中学片内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四证”齐全的学生到民族中学就读)

9.鉴开中学:以开发区二经路以西(含东杨场村、西杨场村和邢家圈村),海河以北,京山铁路以南(含宝元村)、外环线以东(含张贵庄村)的范围和京山铁路以南、外环线以西、津塘公路以北、跃进路以东的范围为招生片,对应丽泽小学、新立村小学、宝元小学、张贵庄小学和振华里小学(部分)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10.华明中学:以华明街所属各村为招生片。对应华明学校和李明庄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户籍属金桥街在流芳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自愿选择民族中学或华明中学就读。

11.钢管公司中学:以钢管公司生活区(荷月里、畅月里、择月里、端月里、圆月里、明月里、丽水公寓)及新袁庄、老袁庄、小北庄、官方村为招生片。对应钢管公司小学、新袁小学户籍在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为招生对象。

12.华新实验学校:以华新街所属行政区域为招生片。

13.华侨城实验学校:以东丽湖街所属行政区域为招生片。

二、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1.民办学校立德中学和百华实验中学(初中部),招生范围为东丽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2.寄宿制民办学校耀华滨海学校、北大附中东丽湖学校、东丽区英华学校、东丽区格瑞思学校,招生范围为跨区域招收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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