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金钟街严禁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落实市、区露天焚烧治理工作精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推进金钟街绿色高质量发展,扎实抓好我街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根据9月24日“东丽区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本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委区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在全街范围内实行全年全面全时段禁止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燃烧秸秆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发生重大损失;确保不因燃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燃烧秸秆被市、区通报;力求实现“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我街露天焚烧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金钟街露天焚烧治理专班。
组 长:冯宏磊
副组长:张 媛、魏同辉、侯仁海、张明树、孙立军、赵媛媛、李浡龙、谢全峰、张志明
成 员:公共管理办公室(二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党建办公室(宣传)、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专班下设金钟街露天焚烧治理办公室。
主 任:李浡龙
副主任:杨 舟
成 员:公共管理办公室(二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党建办公室(宣传)、各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
三、责任分工
(一)公共管理办公室:
履行露天焚烧治理专班办公室职责。牵头各科室开展露天焚烧治理工作。一是组建露天焚烧巡查队。由水务、环保、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四部门成立四人职能巡查队。实行全天候、全方位露天焚烧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第一时间将火点位置告知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记录火情信息,建立露天焚烧台账,保存好佐证材料;二是督促各部门履行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促进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三是强化管理,成立公众号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方式,定期进行专题报道,向公众汇报工作成效;四是加强考核责任。年终将各村露天焚烧管控情况反馈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作为年底绩效考核材料依据,调动各集体经济组织对露天焚烧管控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履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治理主体责任。一是推进秸秆粉碎还田。指导农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按照技术标准和作业要求开展秸秆粉碎还田,改善土壤,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秸秆利用率;二是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切实摸清我街农作物秸秆资源底数,了解秸秆利用情况,统计数据,建立台账;三是消除秸秆焚烧隐患。冬、春两季组织各集体经济组织对各村农地、坟地聚集区、沟渠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工作;四是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利用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平台,宣传《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有关内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科普知识;五是对不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小、边、散地块,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消除农作物秸秆焚烧隐患。
(三)综合执法大队:
协助露天焚烧巡查队,加强巡查、执法。发现火情点位,配合各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到场灭火,并对纵火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建立立案处罚及时移交公共管理办公室。
(四)党建办公室(宣传):
通过“祥和金钟”微信公众号及时宣传报道禁止露天焚烧宣传活动及治理工作信息,积极引导居民提高环保意识,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公布“12345”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焚烧整治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五)各集体经济组织:
履行露天焚烧治理主体责任。一是禁烧期间,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配备必要灭火器材,组织人员、物力和机械,做好秸秆收割、秸秆粉碎还田、离田清运等工作,加强秸秆堆放管理,消除集中燃烧、火灾隐患。真正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化、常态化禁烧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村级巡查专班。根据农用地、荒地的现状及以往着火点位置,结合实际,合理安排人员,划分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连续宣传、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燃烧秸秆行为,确保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三是强化宣传通过发放、张贴宣传单及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宣传露天禁烧的必要性,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四是注重证据留存。对不听劝阻的违法相对人,通知执法队,予以上限处罚,确保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杜绝露天焚烧情况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相关科室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压实责任。各相关科室、各集体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相关工作,做好责任分工和压力传导。要加强内部合作,建立健全协同联动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三)取得实际成效。从宣传引导到巡查监管,从源头防控到应急处置,每一个环节都要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切实做到工作力度不降、措施不减,确保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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