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东丽区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津丽民发〔2019〕21号
东丽区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
现将《东丽区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全区工作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全面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东丽区民政局
2019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落实市政府关于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全覆盖指示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天津市城乡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现就东丽区开展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民政系统已开展的“筑基”工程基础上,深入社区上门入户宣传政策、访查民情,对东丽户籍低保、特困、低收入、残疾人、老年人、重病患者、政策边缘户等群体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我区兜底保障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政策宣传全覆盖。深入街道所有社区居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民政惠民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二)摸底排查全覆盖。利用多种渠道对街道困难群众进行全面摸排,通过入户开展问卷调查、对政策保障范围内的低保低收入特困等救助对象复查复核、对政策边缘群体重点访查,全面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现状和实际困难。
(三)救助解困全覆盖。通过访查,对在摸排中发现的困难群众,发挥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作用,运用区各部门资源和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进行救助帮扶。
三、组织机构
(一)区困难群众排查解困工作专班
总召集人:张庆岩(副区长)
副总召集人:邱守江(民政局局长)
成员: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应急局、区残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协会等相关部门、群团组织负责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负责统筹组织推动专项工作。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社救科。
主 任:邱守江(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陈进梅(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民政局办公室、社救科工作人员
负责收集、梳理、汇总上报各组工作信息、重点、难点问题
及典型案例;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二)区困难群众排查解困工作小组
成立5个困难群众排查解困工作小组。
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市民政局、区民政局负责人担任
成员:区民政局、街道民政工作干部
负责深入街道社区,督导推动访查工作进度;统计数据、收集汇总上报问题。
(三)区专项解困帮扶小组
组长:陈进梅
成员:民政局社救科、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
负责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救助帮扶、部门转介。
四、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访查具体实施工作;督导推动整体工作进程;完善救助政策,开展困难群众转介及帮扶救助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结合各单位职责,做好转介后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街道实际,组织各社区具体实施访查工作;把握整体工作进度,汇总访查问题;对帮扶转介家庭进行初审上报。
社区居委会:负责对专项访查进行社区阵地宣传;组织发动楼栋长、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完成入户政策宣传;协助网格员开展入户访查。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发动、培训阶段(2019年7月上旬)
1.组织召开全区工作动员部署会,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安排部署专项工作任务。
2.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入户访查员进行培训。
(二)访查摸排阶段(2019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
1.全面宣传解读救助政策。街道、居委会广泛发动网格员、社工、街片长、小巷管家、社区楼栋长、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及志愿者等各方力量,深入社区上门入户发放“政策一目清”明白纸,广泛宣传民政惠民政策,保证政策宣传全覆盖。同时,对群众是否接受访查进行筛查。对不接受入户访查的群众,填写《访查居民意愿统计表》,对接受访查的群众当场进行访查。
2.重点摸底排查困难边缘群体。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各街道组织入户访查员重点深入困难边缘户群体入户走访,在宣传政策的同时,利用手机小程序开展问卷调查,访查边缘户群体的实际困难,按照边访查边解决问题的原则,对实际存在困难需要救助帮扶的,将情况上报本街所在的区困难群众排查解困工作小组,经调查核实后,一案一策同步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帮助群众走出困境。
3.集中核查政策范围内救助对象。对我区户籍已在政策保障范围内的低保、低收入、特困等救助对象,通过复查复核工作进行访查,一方面全面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及生活现状;另一方面,将享受政策后仍然存在实际困难的群体情况摸排出来,经核实情况后研究进一步开展帮扶的具体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三)分析梳理阶段(2019年8月上旬至8月下旬)
工作专班办公室搜集各工作组上报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问卷调查大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对摸排过程中基层难点问题、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及典型案例进行问题汇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为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四)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8月上旬至年底)
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民政政策宣传,持续加大民政政策宣传力度。坚持筛选与导入同步,将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信息与救急难服务平台动态对接,通过市区两级社会救助专项基金(资金)和爱心慈善资源,开展个性化帮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联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排查解困专项工作,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街道及居委会要积极协调,统筹安排入户访查人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策宣传和摸底排查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统筹运用部门专项救助政策,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共同做好困难群体的救助工作。
(二)畅通救助渠道。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街道社会救助窗口建设,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要求,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完善社会救助受理、分办、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区民政部门和街道设立困难群众求助电话,运用救急难服务信息平台,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强化为民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加大主动发现救助力度。区民政局要聚焦入户走访和问需帮扶,聚焦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对访查中发现的群众困难问题,归口梳理,通过市区两级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进行转介转办,把救助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对此次专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群众广泛知晓访查工作的意义,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就业、养老、医疗等状况。
(五)严格组织纪律。工作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纪律教育,在入户调查阶段,统一佩戴工作证件,合理安排入户时间,注意言行举止,降低对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的影响。全体干部要实实在在做好社区工作入户访查,不搞花架子,严禁走过场,真正把民政政策送到百姓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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