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东丽区民政局东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 |
津丽民发〔2021〕17号
各行业协会商会(原)业务主管单位相关科室,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落实《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东丽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决定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自查联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决制止和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增强服务企业能力,优化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我区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查找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特别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之机违规评选评奖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
四、检查对象
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商会、已脱钩行业协会(附件1)。
五、工作安排
(一)区文体旅局、区工商联等(原)业务主管单位及时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组织所主管(含原主管、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全面自查。将围绕打破服务垄断、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工作内容的自查情况、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20日前分别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委、区民政局。
(二)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对照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自身及各分支机构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填报《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暨“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附件2),9月15日前报送区民政局。
(三)9月底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各(原)业务主管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开展检查。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检查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二)强化组织。各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把此次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研究、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主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监管。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不断提高违规收费监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大对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加强事先预防,营造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严格约束收费行为。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2.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暨“我为企业减负担”
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表
区民政局 区发改委
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区民政局联系人及电话:韩学军 84376593
电子邮箱:dlqmzj02@tj.gov.cn
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及电话:王瑞 84376925
电子邮箱:dlqfgw06@tj.gov.cn
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曹莉 84927338
电子邮箱:dlqscjgj06@ 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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