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 关于印发《东丽区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 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举措》的通知 | ||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
现将《东丽区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举措》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区民政局 区委政法委 区委社工部
区文明办 区教育局 公安东丽分局
区财政局 区住建委 区卫健委
区残联 区网格化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关于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
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举措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孤寡、独居等老年人服务,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22〕73号)、天津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民发〔2023〕35号)工作要求,现就我区深入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明确服务范围
(一)精准界定服务对象。探访关爱服务对象范围原则上界定为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60周岁以上七类特殊困难老年人(以下简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具体准确定义详见附件1)。
(二)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各街道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做到精准到社区、到户、到人,并指导社区开展入户排查,全面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和接受探访关爱服务的意愿。区卫健委协助提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基本数据,区残联协助提供残疾老年人基本信息,区民政局汇总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情况,统一录入东丽区党群网格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并链接津治直通平台。每半年动态更新,全面准确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变化情况。
二、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
(三)划分探访等级。根据居家安全风险程度,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详见附件3)。其中:一级主要包括孤寡、独居、重残、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无子女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二级主要包括无配偶的独居、留守、重残、失能、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子女且不在同一行政区居住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三级主要包括和配偶共同居住的留守、失能、重残、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有子女且不在同一行政区居住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调整探访等级。
(四)落实探访频次。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等级,通过入户探访、电话视频、远程监测,以及留意老年人出行、微信朋友圈动态、“早看窗帘晚看灯”等多种方式,有序落实探访频次。其中:一级原则上每周探访不少于2次,每周入户不少于1次;二级原则上每两周探访不少于1次,每月入户不少于1次;三级原则上每月探访、入户不少于1次。遇到恶劣天气、传统节日及老年人疾病多发等时段,增加探访频次,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五)充实探访力量。各街道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社区为单位,丰富拓展服务力量,因地制宜打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服务工作合力,可以采取“1+X”模式开展探访服务,“1”即社区专职网格员,是探访关爱服务的基础力量和核心组织者,充分发挥“吹哨派单”作用,推进探访关爱工作队伍与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对接。“X”即社区域内多元化社会力量,包括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家庭医生、养老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老党员、社区报到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楼门栋长等。
(六)做好转介服务。区民政局联合区委社工部、区教育局、区住建委、区卫健委、区残联、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等部门建立探访关爱服务需求转介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格局。社区网格员负责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残疾帮扶、家庭医生、物业服务等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并上传东丽区党群网格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区民政局根据需求做好服务需求转介工作。
三、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质量
(七)强化家庭责任。家庭是特殊困难老年人赡(扶)养和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各街道要以行政区域为单位,落实街道、社区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基本职责,督促特殊困难老年人子女或其他赡(扶)养人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八)优化服务模式。完善“政府服务+探访关爱”模式,采取政府兜底或政府补贴的方式,发挥社会专业机构力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助浴、家政保洁、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就医陪诊等服务。构建“日间照料+探访关爱”模式,将老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综合体服务嵌入探访关爱内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顾问、代购代买、精神慰藉等生活帮扶。推进“志愿服务+探访关爱”模式,发动中小学生、青少年志愿者、低龄老年人等群体,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寸草心、手足情”志愿助老服务。
(九)探索科技赋能。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在探访关爱中的场景应用,推广北斗定位、智能呼叫系统、智能电水表、烟感报警器、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等设备,为有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装置,实现实时监护,遇到紧急突发状况能够第一时间预警,并同步向紧急联系人发送提示信息。
(十)做好应急处置。做好探访关爱服务应急处置,建立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应急处置流程,强化“发现—响应—处置—善后—改进”全流程闭环管理。在探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重大风险隐患时,应当第一时间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或者其他紧急联系人,并协助做好风险隐患排除工作,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等事件发生。
四、加强探访关爱组织保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推动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享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新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的职责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纳入重点任务。各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及时掌握、动态更新本街道居住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情况和需求。各社区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动员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十二)完善推进机制。区民政局依托区老龄工作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做好牵头协调,整合政策资源,动员慈善参与。区委政法委将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纳入平安东丽建设重要任务。区财政局统筹现有渠道资金,积极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指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区卫健委结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社会关爱工作,重点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区残联将残疾老年人探访关爱纳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帮助残疾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区教育局积极组织在校生参与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进一步加强在校生尊老孝老敬老教育,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委社会工作部统筹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志愿服务工作。区文明办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引导家庭成员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区住建委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日常巡查、上门维修等服务中同步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公安东丽分局关注提供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人口、居住地等变化情况,保障老年人人身财产安全。区网格中心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信息纳入东丽区党群网格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协助做好动态更新、数据共享、任务派发等工作,形成探访关爱服务闭环管理。
(十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方式,主动宣传相关政策和工作推进情况,让全社会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其子女、亲属对相关政策应晓尽晓。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参考定义清单
2.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记录表
3.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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