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2年扶持大豆油料生产(提升耕地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8601923/2023-00016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 文 字 号 :津丽农发〔2022〕18号
  • 主 题 分 类 :农业农村\种植业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关于印发《东丽区2022年扶持大豆油料生产(提升耕地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保障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供应安全,推进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大豆油料生产发展,提升耕地质量,确保我区2022年度扶持大豆油料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东丽区实际,制定了《东丽区2022年扶持大豆油料生产(提升耕地质量)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执行落实。

附件:东丽区2022年扶持大豆油料生产(提升耕地质量)实施方案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      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

                                                                      2022930



东丽区2022扶持大豆油料生产(提升耕地质量)实施方案

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22扶持大豆油料生产(提升耕地质量)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224号)要求,为保障大豆油料和食用植物油供应安全,推进种植结构调整,促进我大豆油料生产发展,提升耕地质量,确保我区2022年度扶持大豆油料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以促进大豆油料生产为目的,优化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口,深挖生产潜力,通过政策扶持、工作推动、项目整合、技术服务等多种手段,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鼓励大豆油料种植,提高大豆油料产能。积极探索生产技术模式,发挥大豆油料固氮作用提高土壤肥力,减少灌溉用水和用肥提升生态效益,全力促进大豆油料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市下达东丽2022年大豆油料生产任务为总目标,2022年东丽区大豆油料总播种任务面积达到0.21万亩以上,其中:大豆不低于0.2万亩、油料不低于0.01万亩。鼓励各涉农街道东丽湖街道在确保粮食安全和菜篮子稳产保供的基础上,充分挖掘适合大豆油料生产地块和闲置可利用地块,力争能种一亩是一亩、能种一畦是一畦,并积极探索多油并举、因品种施策的种植模式,加大政策引导、工作推动、市场引领和技术支撑服务力度,促进我大豆油料生产高质量发展。

三、补贴品种及补贴对象

(一)补贴品种

对本区集中连片种植大豆作物和油料作物给予资金补贴。油料作物为用于食用的油料作物生产,品种包括花生、油菜籽、葵花籽、芝麻、胡麻等,不含牡丹、核桃等木本植物

(二)补贴对象

本辖区内集中连片种植大豆和油料作物生产者(包含村基本农户、村集体耕地承包户、国有农场职工、国有农场耕地承包户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1.合法有效的土地延包手续持有者或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种植户;

2.已整合耕地,经街、村集体经济组织授权耕作的种植农户(有完善的承包手续、委托管理协议或村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国有农场、国有土地职工(含土地承包户);

4.种植农户所耕种土地无土地纠纷。

四、补贴标准及资金安排

(一)补贴标准

按照大豆和油料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大豆每亩补贴300元,同时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油料作物每亩补贴400元。其中复种、套种粮食的,按照作物品种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测算。

(二)资金预算安排及补贴方式

按照市级任务安排,统筹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用于补贴2022年度大豆和油料作物种植。区财政统筹安排补贴资金,以“先种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

五、工作程序

(一)统计补贴面积

以村为单位对大豆及油料作物生产者实际种植补贴数据进行登记造册,登记造册中要明确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和种植作物品种等信息。对非村属地块(含市、区、街属国有农场耕地,街、村托管耕地等),可由生产者直接报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进行登记核实。各村将补贴数据上报至街办事处,各街道对补贴生产者信息、补贴面积数据进行初审,并留存种植阶段影像资料。

(二)公示补贴事项

各街道对补贴数据在所在村进行张榜公示,拍照留存,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街道将初审意见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区农业农村委组织核查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种植面积重点抽查与核实工作。对存在问题的村队,责成街道监督整改。

)资金发放

区财政局及时分解、下达市级资金,区农业农村委申请区级匹配资金。区农业农村委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要求,由区农业农村委完成资金发放。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农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大豆油料作物生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发放,并会同农业部门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农业部门负责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服务、检查监督等工作。各街道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核实、张榜公示、数据汇总、初审及上报等工作。

(二)严格补贴公示制度。补贴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补贴村级公示制,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作物品种、补贴标准、补贴金额都要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补贴监督电话,并通过相关渠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补贴资金原则上直接发放给种植生产者,对于生产者之间转包(租)耕地的,国有农场或村集体耕地分包给种植生产者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

(三)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凡是有纠纷的土地,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待明确土地权属后再予以追补。

(四)严格监督检查工作。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落实补贴面积核查制度及补贴资金发放核查制度,通过实地走访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登记、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补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防止虚报、漏报等问题发生,确保惠农政策不走样。

(五)做好指导服务。围绕大豆油料作物生产工作,组织专家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并加大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巡回指导等活动,指导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切实帮助生产者解决实际问题。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扶持大豆油料作物生产工作的解读,引导各级农业干部明确政策目的、准确把握工作管理各项要求。要广泛宣传,让广大生产者了解此项政策,并做好政策解答。注重挖掘典型,总结经验,集成技术模式,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大豆油料作物生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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