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A16B2601202070001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人社局发〔2017〕50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失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工作任务已完成

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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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激发我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不断加强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179)要求,现就我区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

(一)评审依据

1.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评审范围、评审程序、开展系列、继续教育等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2.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天津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42号)文件执行。

3.拓展职称评审专业。启动卫生技术基层卫生专业、工程技术知识产权专业和工程技术自行车电动车专业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数额

1.事业单位已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按规定在结构比例数额内进行推荐;未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在单位空岗数额内进行推荐。

2.企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自主确定推荐数额。企业申报人员须在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机构存档。

3.对企事业单位从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首次申报职称时可不占用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申报各系列(专业)职称,原则上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中小学教师、成人高校教师、中专教师、卫生技术、会计和工程技术基层土建专业,以及已实行“以聘代评”单位的相关系列(专业)职称仍按原渠道申报。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程序,需按照基层单位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局级单位呈报的程序进行。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渠道,推行个人自主申报,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主管单位推荐。

(三)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三公开”和推荐结果公示制。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不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程序执行、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津人专200022号)规定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评审时间安排

2017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至12月31日前结束。今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高级评审、初级审定)增设网上申报环节,即除了提交纸质版材料之外,还需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申报。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11日前将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的纸质版材料及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报送至东丽区职称办,逾期不再办理。

四、申报流程

(一)系统网址

http://www.ijob.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

(二)个人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请在注册、填报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用户操作手册”个人申报页面8月11日开放。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学历、资历、业绩情况,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真实可靠;网上申报信息应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信息一致。

(三)用人单位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事业单位的账号和密码由区职称办分配,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所在存档机构建立账号。用人单位请在审核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普通单位用户操作手册”。单位须审核申报人员填写的学历、资历、业绩情况,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应真实可靠,网上申报信息应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信息一致。

(四)存档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网上提交至区职称主管部门。

(五)区职称主管部门对存档部门提交的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提交至对口专业评委会。

(六)申报人员查询系统的“审批流程”中查看审核进度。区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版)及其他申报材料整理完整无误后,提交给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统一将申报人员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区职称办。

(七)申报表格电子版填写、打印。按要求签字(手写)、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证书原件当场审核当场退回,只留复印件。

(八)申报人员在系统的“审批流程”中查看审核进度。区县职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人员,提交正式纸质版材料。

办公地点:东丽区荣成路13

东丽区职称办联系电话:8437657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注:2017年职称评审的具体要求和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下载请登录dlrsjzjk163.com,密码:84376574

天津市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李鑫、马丽丽;联系电话:8437657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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