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18〕7号)精神,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激发我区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不断加强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184号)要求,现就我区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
(一)政策依据
1.2018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评审范围、评审程序、开展系列、继续教育等按现行规定执行。
2.我区企事业单位中在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在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我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均可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和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数额
1.事业单位已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按规定在结构比例数额内进行推荐;未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在单位空岗数额内进行推荐。
2.企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技术队伍结构,自主确定推荐数额。企业申报人员须在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存档机构存档。
3.对企事业单位从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在首次申报职称时可不占用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
二、申报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领会政策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我市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最新政策,按照规定和要求,各负其责,切实做好确定结构比例、完善评审标准、推进自主评审、推动非公人员评审等具体工作。
(二)要努力突出业绩导向。在申报评审中,注重能力贡献,突出业绩导向,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三)要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按评审方案组织申报评审工作。认真落实职称工作“四公开”和“双公示”制度。2018年职称评审(中高级评审)继续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社会科学研究、中小学教师、成人高校教师、中专教师、技校教师、卫生技术、会计、律师、公证员和工程技术基层土建专业,以及单位已实行“以聘代评”等自主评审的系列(专业)职称仍按原渠道申报。
(四)要遵守制度规定。各单位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原渠道申报的职称系列,申报人和单位需填写《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对弄虚作假、不按有关政策和规定程序执行、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考试)纪律》(津人专〔2000〕22号)规定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评审时间安排
今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高级评审)继续使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7日前将系统审核通过人员的纸质版材料及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报送至东丽区职称办,逾期不再办理。
四、申报流程
(一)职称申报系统网址
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推荐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和谷歌浏览器。
(二)个人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请在注册、填报前认真阅读《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一个人用户操作手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学历、资历、业绩情况。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应真实可靠,网上申报信息应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信息一致。
(三)用人单位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信息。区属事业单位的账号和密码由区职称办分配。企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所在存档机构建立账号(去年已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继续使用)。用人单位请在审核前认真阅读《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一普通单位用户操作手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单位须审核申报人员填写的学历、资历、业绩情况。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应真实可靠,网上申报信息应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信息一致。
(四)存档部门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存档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网上提交至区职称办。
(五)区职称办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区职称办对存档部门提交的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提交至对口专业评委会。
(六)审核通过人员打印、上报纸质材料。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的“审批流程”功能,查看审批进度,经评委会审核通过的人员,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系统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版)及其他申报材料,按要求签字(手写)、加盖单位公章,由用人单位统一提交至区职称办,提交材料中所有证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只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申报条件和纸质版材料要求
(一)申报中级职称应具备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后取学历延长一年)。
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职称应具备的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后取学历延长一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三)申报中、高级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职称一式3份,申报中级职称一式2份(A4,要求正反打印)。
2.任现职后的历年《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卡片》(任现职后每年1张,A4,要求正反打印)。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申报高级职称一式25份,申报中级职称一式15份(要求一律用B4纸打印)。
4.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著作、论文、技术报告、实验报告和立项报告等(高级2篇及以上,中级1篇及以上)。
5.学历证书原始件、复印件。
6.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始件、复印件。
﹡7.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8.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第7、8项仅作为部分评审会开展职称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须填写完整,并符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10.破格申报人员(学历或资历破格人员),所在单位需提供破格报告一份,用A4纸打印。
11.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提交2500字左右述职报告一份。
12.与申报人业绩相关的获奖证、荣誉证或其他材料原始件、复印件。
13.所有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间
收取纸质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四下午2:30—4:30,其他时间进行网上审核。
办公地点:东丽区人力社保局613室专技科(东丽区先锋东路17号,请乘4或5号电梯上楼)。
联系电话:84376574
七、有关问题说明
1.2018年职称评审的具体要求和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流程下载请登录邮箱dl84376574@163.com,密码:84376574。
2.申报人可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点击《职称系列(专业)查询表》,并根据自身的专业、年限、贡献等条件,确定拟申报相应系列(专业)及级别的职称。
3.按照《天津市用人单位聘任初级职称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8〕31号)要求,初级职称聘任工作另行通知,此次职称评审工作不包含初级职称。
2018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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