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转发《天津市外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及销售人员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索   引  号 :BKA31C1301200800009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津丽食药监发〔2006〕1号
  • 主 题 分 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关于转发《天津市外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及销售人员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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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天津市外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及销售人员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天津市外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驻津办事机构及销售人员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文件内容,要求东丽区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立即开展自查工作,督促与本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外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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