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关于印发《东丽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11120110MB1923237B/2023-00032
  • 发 布 机 构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 文 字 号 :
  • 主 题 分 类 :市场监管\食品监管
  • 成 文 日 期 :
  • 发 布 日 期 :
  • 有   效  性 :有效
  • 联合发文单位:
  • 修改和废止依据:

关于印发《东丽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天津市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津食安办发〔2023〕1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监管和宣传引导相结合,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压实主体责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社会文明。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制止餐饮外卖和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浪费等重点问题,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将节约理念贯穿餐饮全链条,推动餐饮浪费现象明显减少。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加强部门协作,调动各方力量,增强专项行动的整体性、系统性。同时,结合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压实平台、商户主体责任,发挥政企协同治理作用。

三是注重打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突出问题整治,有效遏制餐饮浪费势头,探索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营造浓厚氛围。拓展宣传渠道,加大教育引导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贯,树立“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文明新风尚。

(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力争查办一批违法案件,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餐饮浪费势头。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2023年3月21日开始,为期3个月。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区长崔伟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李雪军、食安办主任李子海为副组长的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并组建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治理诱导过度消费行为;开展餐饮外卖平台防范外卖食品浪费行政指导;落实我市防范外卖食品浪费的指导意见,督促头部平台发挥示范效应,建立健全外卖餐品描述、外卖点餐消费提示、消费教育引导、优化商家管理服务等制度机制;倡导平台探索建立对商家的正向激励制度。

(二)加强餐饮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将反餐饮浪费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同频同步开展,组织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发布“红黑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积极推广“小份菜”“半份菜”“网络点餐明示食品重量”等做法,以醒目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主动提供打包服务,倡导使用可降解打包、外卖餐盒餐具。

(三)加大执法力度。围绕餐饮外卖和婚宴、自助餐、单位食堂等重点环节,从严从速查处纠正未主动提示、诱导点餐、设置最低消费额等违法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增强守法意识,树立节约理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四)严格责任落实。指导餐饮服务企业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定期排查分析企业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存在的短板不足。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包保”人员任务清单,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践行节约理念。

(五)落实标准规范。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以标准化促进餐饮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意见》,组织开展对《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餐饮业供应链管理指南》《外卖餐品信息描述规范》《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绿色餐厅建设规范》等标准的宣贯培训。更好发挥标准支撑作用。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阵地作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拓展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图解和消费提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主动发布正面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成果,引导辖区群众形成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习惯。同时,加大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全面排查(2023年3月底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聚焦重点任务,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对照《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执法,集中整治(2023年4月底前)。强化责任落实,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坚持规范引领和监管处罚并重,着力解决外卖点餐和婚宴、自助餐等方面存在的食品浪费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整改一批,处罚一批,推动企业通过自我承诺、自我声明等方式履行制止餐饮浪费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经验做法,开展宣传报道。

(三)健全机制,总结提升(2023年5月底前)。围绕排查整改、治理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将践行“光盘行动”纳入食品安全管理、年度评议考核、示范创建引领等制度机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果,评估工作成效,梳理专项行动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制度机制等情况,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平台、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加大督导检查、执法处罚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打击浪费严重、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推动餐饮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街道、园区要充分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包保”人员结合履职督导工作,深入排查餐饮浪费问题,及时提醒提示经营者自律,并开展好相关政策标准的宣传。

(二)强化协作,有力有效配合。区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教育局等部门,要按照《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责职能,主动认领任务,加强协调联动,协同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各项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动态沟通工作情况,形成多部门协作配合、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召开调度会、刊发工作简报等形式,通报各部门经验做法,及时协商研究解决各类新情况、新问题。

(三)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市级要求,我区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事项和示范城市创建评审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提炼总结专项行动成效做法,积极探索制止餐饮浪费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建立健全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工作机制。

请各部门、各单位于3月27日前明确1名联络人,并填写联络人信息表;4月23日前报送《天津市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统计表》和工作小结;5月23日前报送《天津市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统计表》和工作总结。

联系人:高磊、李书宾;

联系电话:24959315

政务邮箱:dlqscjgj03@tj.gov.cn

附件:1.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联络人信息表

      2.天津市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东丽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联络人信息表

单位名称

联络人姓名

联络人职务

联络人手机号










附件2

天津市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内容

具体项目

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家,其中:

提供外卖的家;

提供婚宴服务的家;

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家。

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餐饮服务企业家,占辖区餐饮服务企业总数的%。

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止餐饮浪费培训考核合格率达到%。

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情况

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家,其中:

提供外卖的家;

提供婚宴服务的家;

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家。

发现存在餐饮浪费行为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家次,整改问题个。

开展“随机查餐厅”行动      次,发布“红黑榜”    

期,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家。

标准制修订情况

制止餐饮浪费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个。

(附实施效果定性定量指标)

执法稽查工作情况

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的案件件,罚款件,罚款元。

“回头看”未整改到位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件。

公布典型案例个。

发布执法指引、指导案例等细化执法标准措施个。

培训教育情况

培训餐饮从业人员名。

发放培训材料份。

培训监管人员名。

组织专题培训班个。

宣传引导情况

各类报纸版面、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篇次。

开展重点宣传活动个,制作海报、图解、视频等各类宣传视频个。

宣传覆盖人群人次,宣传报道及产品浏览量

人次。

注:每月23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填报数为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以来的累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矩阵
咨询电话
移动门户
政务邮箱
返回顶部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纠错

主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00002 津ICP备17009684号-1津公网安备 120110020180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