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 关于印发《东丽区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丽区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21日
东丽区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按照天津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印发的《天津市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瞄准全面建设“科创绿谷、都市新区”目标,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消费品适用性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生产性服务、生活性服务、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实现新的提升。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质量供给与需求适配性不断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二、提升民生消费领域质量水平
(一)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技术,提高化学农药利用率。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等新技术应用,因地制宜提供精准施肥用药技术指导服务。强化对主要种植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化肥、农膜等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健全标准体系,夯实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基础。大力推动社有企业种养植户、生产经营户等践行诚实守信,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规范意识。加强对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进行质量监测和监管。推进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宣传培育,助推品牌兴农,助力乡村振兴。(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以下均含区知识产权局、区消协,不再列出)、区供销合作社、规划资源东丽分局等部门及各街道园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街道园区落实,不再列出)
(二)提升食品质量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培训,增强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建设自控奶源基地,着力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落实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实施意见,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加强冷链食品监管,防止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粮食储备质量安全追溯,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禁限用物质、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开展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进企入户”示范行动。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和宣传培育,开展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影响力,坚持日常管理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线上线下同步治理、同步保护。(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东丽海关、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开展“一老一小”特殊人群适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适老化产品的研发制造,指导企业开发清洁卫生、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方面产品,加大智能假肢、机器人等涉老产品创新研发力度,提高适老性能。加大对智能产品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基于智能物联的智慧养老终端产品,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企业发展。为运动防护产品、康复辅助器具、老年用品相关企业在标准、产品设计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在产品检测、产品研发、性能评价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推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强化电动轮椅车,助听器,近视防控、康复训练用医疗器械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中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日用消费品和文体用品质量升级。围绕纺织老字号品牌,聚焦发展科技纺织、功能纺织。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技术帮扶,提升产品质量。大力推动服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领域产品质量分级。推进家电企业网络化、数字化与智能化协同发展。做强乐器生产、零部件加工及包装服务,延伸乐器产销、音乐教育和音乐生活大产业链。持续加强医用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救治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全链条动态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不良事件监测。推进商品包装和流通环节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支持体育用品智能制造,加速体育科技创新发展,鼓励体育企业创新生产方式,发展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技术机构在标准制修订、产品检测、产品研发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健身器材和运动用品优质供给。推动工艺美术产品向特色型、创意型、个性化和精品化方向发展。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支持传承人提高产品设计水平,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区文旅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持续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加强住宅分户验收,探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引导更多建材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提高绿色建材产品市场占有率。(区住建委、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
(六)提升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加强相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引导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在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上下功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设计、制造工艺软件国产化应用,推进电子设计自动化参考架构标准化,研发高端芯片关键装备和仪器。加强高端仪器仪表生产制造计量测试技术研究与应用,助力提高仪器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支撑仪器仪表产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加强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充分利用首台套等相关产业政策,鼓励企业提高研发投入,提升电子装备、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加快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整机、系统集成方案升级和推广应用。突破工程机械稳定性设计、控制和传动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技术,推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非公路自卸车等平均失效间隔时间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60%以上。利用自行车“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助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保障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强设备监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品质提升
(八)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水平。宣传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数据安全认证,提升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推动企业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加快推进物联网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畅通政府、企业和认证机构的沟通渠道,推进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发展。(区委网信办、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新技术、新材料与产业融合发展。聚焦制造业、商贸业、服务业等领域,组织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打造5G典型应用场景,赋能重点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集群。深化区块链在平台经济、电子商务、安全可信、行业溯源等细分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加强钢铁和建材等行业规范管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国家关于冶金、化工、建材和新材料方面相关标准。提升金属材料、焊接材料等检测服务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落实新材料、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积极参与新产业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研制。支持新材料领域计量标准建设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促进计量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围绕“推进品牌建设、引领品质消费”,提升网络消费品质,培育“小而美”网络品牌。加强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咨询和投诉受理,督促平台企业强化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畅通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支持平台经济发展,加强重点头部企业引育,加快中小、初创型平台企业培育,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做好农产品电商产销对接,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参加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区商务局、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十一)推动居民生活服务高品质发展。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因地制宜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进完整社区、活力街区建设。推进家政进社区,实施“家政兴农”行动。开展母婴护理、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家政行业规范化水平。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举办美食促消费、美食评选等活动,加强行业宣传,引导行业自律,树立反浪费行业标杆。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落实城市交通发展资金奖励,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优化旅游产品供给结构和服务质量,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探索建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运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生产服务专业化融合化发展。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探索创新专属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服务质效。积极发挥融资担保公司和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支持涉农企业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强化金融科技力量,运用数字技术提升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和便利性。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推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培育权威性、前瞻性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专利代办处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方便市场主体申报,降低申请成本。(区金融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流通服务绿色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城市配送绿色货运。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加快建设。加强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完善冷链设施信息化建设标准,推动设备提升改造。推动京津冀物流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在供应链上下游开展一贯化作业,提高流通效率。加密城市末端网点布局,提升快递投递“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运管委、区供销合作社、区农业农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社会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做好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推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建,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促进服务效能提升。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委托经办服务体系,优化照护服务供给方式。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支持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持续完善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按照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强化精准服务,实行“一件事一次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群众诉求受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工信局、区政务服务办、区水务局、区城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质量变革创新有效推动质量提升
(十五)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强化科技研发计划对质量提升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用好用足支持政策,促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针对产业发展的计量短板和瓶颈问题,开展量值溯源技术研究和专用计量设备研制,夯实产业计量技术基础。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组织产业链核心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深入衔接,围绕重点产业链,充分发挥“赛马”“揭榜挂帅”等激励机制,研究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产业发展。坚持分层分类分级指导、动态管理、精准服务,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坚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产供销一体,深入实施撮合对接活动,提升协作配套水平。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支持农产品冷链流通能力、冷链配送效率、冷链末端网点布局,促进产业链延伸。支持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持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天津市汽车系统与部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和“东丽区食品生产行业质量基础‘一站式’综合服务站”。综合运用计量、标准、合格评定等要素资源实施精准服务,不断扩大完善服务内容。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持续增强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强化中小企业帮扶力度。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持续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精准解决质量问题。发挥工商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和支持商会协会加强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帮扶。开展出口企业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助力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优化出口商品和服务质量。(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东丽海关、区商务局、区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组织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品牌培育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挖掘我区老品牌、老商号资源,参加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津门老字号认定工作。着力推进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涉农商标、地理标志产品的挖掘、培育和发展。落实质量分级制度,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参加“天津市重点培育的国际自主品牌”评选,引导企业推进品牌国际化发展。引导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助推我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津农精品”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实施“品牌+”专项行动。鼓励家政、检验检测认证等企业品牌化发展。以现有品牌为载体,通过新品牌打造、产业融合,打造更多有质量、有影响的区域品牌。落实品牌建设实施发展计划及市场品牌推广管理制度,参加“天津非遗购物节”,第五届“运河记忆”非遗展,持续打造非遗活动品牌。打造商旅文融合的“网红打卡地”。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合作社、区工信局、区文旅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高劳动者质量素养。发挥各级工会和团组织作用,提高劳动技能,参加天津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天津市青工职业技能竞赛暨“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天津选拔赛等活动,引导激励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群众性技术创新和质量攻关活动,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落实“海河工匠”建设工程,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市人社局发布的“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培训补贴标准目录”,鼓励企业和社会加强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区教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将质量提升行动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提升的资金投入,完善质量提升资金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企业质量提升活动中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可按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强化需求管理四类文书范本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推广应用,建立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之间的有机联系,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采购源头和末端控制,更好实现政府采购优质优价。参加全市质量评价,落实质量统计分析。引导平行进口车行业协会、保险协会及相关企业落实家用汽车“三包”责任。支持保险机构进一步优化产品质量保险,积极对接生产企业投保需求,加大承保力度,提升保险服务质效,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探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鼓励企业投保工程质量保险。(区财政局、区金融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落实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推动风险监控向事前预防模式转型。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持续落实交通运输安全设施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不断扩大抽查范围和覆盖面。加强对政策性粮油库存质量检查,对轮换出入库粮食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以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为抓手,紧盯工矿产品、汽配燃油、教材教辅、家装建材、网络侵权等重点领域,充分运用大数据资源,发挥“知识产权保护流动警务站”作用,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落实进出口商品风险预警体系,发挥一级监测点作用。发布“消费警示”,加强消协社会监督的威摄力。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文明、健康、节约的消费理念。指导监督行业协会、商会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并接受社会监督。(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发改委、公安东丽分局、东丽海关、区运管局、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单位质量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优化消费体验 共促消费公平”活动,倡导影响力较大、信誉良好的企业,推出切实有效的优化举措,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企业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公开质量承诺,严格履行缺陷召回,质量担保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定义务。积极宣传推广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推动重点领域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鼓励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争取团体标准“领先者”。围绕重点领域,相关部门联合推动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鼓励国有企业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对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委、区工信局、区国资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在产业集聚区创新激励举措,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支持我区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和天津质量奖评选,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做好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思路举措和进展成效宣传工作。加强质量知识科普宣传,培养青少年质量意识。做好“质量月”、质量奖、质量提升行动等专题宣传,为质量强区战略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作为建设质量强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配套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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